大公網12月8日訊 (記者 張琪)《旅遊業條例草案》日前出台,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最快會在兩至三年後正式成立。旅遊業界普遍贊成立法規管,旅遊業議會主席黃進達表示,由旅監局負責監管和發牌有一定優勢,尤其是將「強迫購物」等不當行為刑事化,具有一定阻嚇力。他透露,未來旅議會將回復商會職能,會集中資源協助業界發展,和做好培訓等工作。立法會議員姚思榮亦認為,新規管有助業界規範化旅行社與導遊之間的僱傭關係,有助釐清旅行社與導遊的責任。
入境團旅行社協會主席謝淦廷稱,立法規管是好事,惟在旺季時內地入境團人數增加,旅行社需要臨時聘用導遊帶團,擔心難以規管所有臨時工。若因個別導遊行為而要負刑責,會對旅行社不公平,希望政府提供指引,協助旅行社制訂臨時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