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源回應立法會,人大釋法無擴大公職人員效忠對象。麥潤田/攝
大公網11月30日訊(記者龔學鳴)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今日在立法會大會上,要求政府交代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對立法會議員言論的影響及非中國籍公職人員宣誓是否須宣誓效忠中國。
譚志源回應立法會,人大釋法無擴大公職人員效忠對象。麥潤田/攝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回應指,釋法後《基本法》第104條的宣誓效忠對象並無改變,第104條規定擁護《基本法》的法律承諾宣誓對象不可能只限於香港特區。譚指,釋法的第三條說明,相關公職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時,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區作出法律承諾。因此,並不存在「是否將效忠對象擴大」的問題,更不會因釋法令相關公職人員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釋法前後的法律權利和責任有所變更。
譚志源又稱,日後《基本法》第104條所列的公職人員,包括非中國籍的公職人員,於就職時的宣誓,將繼續按照《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進行,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上的言論繼續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不評論發表個別言論的假設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