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16日訊(記者朱晉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上月底已各自領取了的95,180元月薪,九月中更申領預支834,393元營運資金,兩人合共領取近186萬港元。秘書處表示,因應高院裁決,兩人須向行管會退還部分,以至全部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基金,有關詳情要留待秘書處詳細研究後再作安排。
身兼行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計算梁、游發還薪津的界線,應訂於10月12日,即兩人喪失議員資格的當日,「10月12日前,我相信他們仍然是相信自己能夠成為立法會議員,之前引發的議員合理開支,我估計是要接受的。如果10月12日後,仍用了大量公帑去準備他們所謂議員的工作,我相信這個部分應可考慮要求他們還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