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15日訊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時發表「支那」辱國言論,引起各界猛烈批評。政府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宣告梁游因拒絕或忽略法定宣誓要求而喪失議員資格。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15日下午三時半宣判,梁頌恆及游蕙禎兩人違反基本法與《宣誓及聲明條例》,取消兩人議員資格。
梁游所涉司法覆核案11月1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裁決
法官在判詞中聲明,是接納申請人的陳詞,認為在法例下《宣誓及聲明條例》不受人大釋法的影響,他是就有關條例作出適當詮釋,釋法與否並不影響他是次判決。
11月15日,大批傳媒等候香港高等法院裁決
判詞要點
1.梁頌恆及游蕙禎兩人宣誓無效,取消兩人議員資格。兩人於宣誓當日已不是議員。
2.梁頌恆及游蕙禎兩人議席即時懸空。
3.法庭頒禁制令,禁止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為梁游安排再度宣誓。
4.政府勝訴取回訟費。
判決理據
1.梁游在開始宣誓時使用「香港國」一詞。
2.在立法會秘書干涉後,梁游各自把「China」錯讀為「Geen-na」或「Sheen-na」(「支那」)。
3.游蕙禎把「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錯讀為「the People』s Refucking of Sheen-na」。
4.梁游各自展示一張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句的藍色橫幅。
5.梁頌恆在立法會秘書干涉後,以輕蔑及不認真的聲調宣讀誓詞,並以右手的中指及食指在《聖經》上作出交叉的手勢。
6.梁游均沒有藉陳詞或證據提出正面的論據,證明他們的宣誓已符合《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或《宣誓及聲明條例》中訂明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