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昨日上午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本港不少受訪市民都表示支持中央及時釋法,以解決「港獨」亂港的問題。市民認為,釋法正正是維護本地的法治。\大公報記者 郭艷媚 周禮希
李先生
那是國家的權利。你連國家都不認了,就像你在我家裏,你連我家的名字都改了,我還讓你住在這裏幹嗎?我不趕你走已經好了。這個釋法是憲法賦予人大的權利,基本法裏面有一條,最後的釋法權在人大。釋法權不是你我說的,連英國人也承認。
楊小姐
不接納國家制度的人,根本不可能代表香港特區及市民的聲音。今次的釋法是應該的。「港獨人士」的衝擊行為,影響香港人的生活;示威、抗議妨礙別人經營生意,令訪港遊客的數量減少,市道變差了,他們的行為真離譜。希望香港不要再那麼混亂。
潘先生
花了那麼多時間人力選出來,卻(在宣誓時)那樣說話,明知故犯。難聽點講,都不是人講的話。你自己先犯錯,中央當然要按規矩辦事。之前特區政府打擊「港獨」的工作不夠力,現在人大常委會明確打擊「港獨」。以前香港比較和平,現在混亂比較多,今次釋法有助平息混亂。
馮先生
梁頌恆、游蕙禎二人是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不知道他們的行為背後是否有其他勢力操控。我贊成不應讓他們宣誓。如果香港不是變得那麼亂,中央也不會想插手。
黃先生
我支持釋法,梁頌恆、游蕙禎的言論太侮辱了。如果可以發起簽名運動叫他們不當議員,他們根本無法上任。宣誓是神聖的,任何人宣誓都一定要信守諾言,他們根本不尊重立法會,我不希望他們可以成為議員。香港屬於中國的,他們未參選時根本已經知道;香港以前作為殖民地也要遵從英國的法律,現在香港回歸了更要遵從中國的。基本法已保障了我們基本的言論自由。如果宣誓的內容不對,宣誓當然無效,如果不是真心宣誓,根本不是真心服務市民。
林先生
我支持今次釋法。梁頌恆、游蕙禎他們侮辱中國人,講「港獨」的人不應該進入議會。香港是中國的地方,搞獨立根本不切實際。我不擔心釋法影響香港的法治,我「行得正,企得正」,怕什麼法律。反對派真麻煩,令政府施政困難,其實政府一向都做得不錯,令港人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