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游蕙禎(左一)、梁頌恆(左二)宣誓時的反中辱華舉動,觸及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底線,必須嚴懲\資料圖片
對於人大釋法,多個法律團體發表聲明支持,重申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亞太法律協會發表聲明,指出中央果斷行使釋法是正本清源,能夠平息宣誓風波以及維護基本法為核心的香港法治,強調人大解釋第104條是「合憲、合法、合理,及時」。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聲明表示,宣誓事件涉及國家主權,不是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有權自行處理的範圍,人大常委會絕對有權釋法,應該釋法。\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亞太法律協會發表聲明,指出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時反中辱華的舉動,觸動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的底線。「港獨」挑戰國家主權,絕不能容忍。中央果斷行使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釋法權,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是必須的事。聲明又指,人大釋法遏止及平息宣誓風波造成的亂象,維護了以基本法為核心的香港法治。
港司法機構不能凌駕憲制
亞太法律協會聲明又指,基本法第158條清楚列明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擁有解釋權,而「港獨」議題關乎國家主權,已經超越該條第二款(人大常委會授權特區法院自行解釋香港基本法有關自治範圍)的範圍。聲明強調,香港司法機構獨立審判權、終審權都是通過香港基本法授權的,因此香港司法機構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都不能凌駕於基本法的憲制秩序,不能超越基本法的授權。
聲明重申,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進行解釋,是合憲、合法、合理,及時的,亞太法律協會堅決支持。
此外,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發表聲明,指出倡議香港「獨立」,是分裂國家,嚴重損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及香港繁榮穩定。基本法第158條訂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固有及絕對的權力。香港終審法院於劉港榕案確認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主動釋法的權力,該權力是「一般性和不受限制的」,亦可解釋基本法的任何條款。「人大釋法是香港憲制秩序及法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香港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反對或否定全國人大釋法才是破壞香港法治。」
聲明又指出,基本法是一本「授權法」。雖然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但是此等權力不是絕對的,是受限制的。香港司法機關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均無管轄權。宣誓事件涉及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事件亦與「港獨」有關,已牽涉到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不是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有權自行處理的範圍。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絕對有權主動釋法。
避免陷入政治及社會內耗
聲明強調,人大釋法只是解決現有重大迫切問題,而釋法可以避免香港長期陷入憲制、政治及社會的內耗及不穩定,符合國家利益、香港利益,以及法治精神。
另外,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昨日接受電視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假如釋法內容不是衝着司法覆核案件的爭論點,釋法的衝擊可能比預期小。若然釋法只是令本地法律條文更清晰,看不到有害。「因為觸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中央方面覺得要緊張對待,這我可以理解。但動作有否過大或者過急,是另一個問題。」她希望市民和國際社會不要因為釋法動搖司法權威,以及兩地能夠互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