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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震懾「港獨」 亮明中央依法治港法律底線

時間:2016-11-06 21:30:5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北京11月6日電(記者李柏濤) 《人民日報》日前發表評論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適時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對遏制「港獨」、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維護香港法治和社會政治穩定,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一國兩製」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田飛龍接受大公網專訪時亦表示,人大釋法可對「港獨」勢力起到震懾作用,尤其是對「港獨」表現最為激進的梁游二人,更是是一種政治警示,表明對他們在立法會的宣誓行為不符議員資格要求的嚴正立場。

  田飛龍認為,通過此次教訓,反對派和香港社會可更加清晰了解中央依法治港的政治立場與法律底線,從而理性規劃自身的行為尺度,開展合法抗爭和博弈。「這種釋法有利於確立香港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確保政治競爭或政策競爭在共同的憲制秩序平台上開展,而堅決反對破壞這一制度平台的自毀行為。」

  「港獨」的結構性挑戰依然存在

  不過,田飛龍亦指,「對此次釋法的震懾作用也不宜過分誇大。」即便香港司法依據人大釋法阻止了梁游就任,「港獨」的結構性挑戰依然存在。他舉例表示,其一,梁游重回社運前線,預期會以更激烈對抗行為報復這種制度性排斥;其二,7名本土派候任議員已有5名就任,在立法會內的升級「拉布」以及與場外的社運互動仍然對基本法秩序造成嚴峻挑戰;其三,青年「本土派」的社運路線拋棄了非暴力原則,今後的本地管治可能更加困難;其四,23條立法遲遲未能完成,對「港獨」的全面性法律防控機制並未形成,存在諸多法律漏洞;其五,香港司法的輕判習慣以及對社運的政治性同情將繼續保持,整體上不利於香港本地管治體系對「港獨」合法而權威的抑制。

  田飛龍強調,從事項性質上,反「港獨」屬國家安全事務,應由國家負責創製法律及執法,但基本法第23條的授權立法長期無法落實,而香港司法又怠於利用本地法律資源遏制「港獨」,造成「港獨」行為愈演愈烈,日益危及國家安全利益與基本法秩序。因此,人大釋法之外,就反「港獨」整體需求而言,23條立法依然無可迴避,國民教育亦不能久拖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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