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車由警察開路到達法院。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大公網10月31日訊(記者梁康然)灣仔嘉薈軒雙屍命案繼續在高等法院續理。辯方專家證人Richard開始作供,透露被告英籍銀行高層Rurik Jutting出生坎坷,兒時慘被性侵,少年時目睹父親自殺不遂,在種種打擊下,被告出現不同精神障礙如自戀,又有行為問題如吸毒、酗酒等。問及被告行兇時精神狀態,專家證人指被告大有因吸毒又影響個人判斷力,導致出現本案行為。
辯方傳召的英國法證精神科醫生Richard James Latham。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在英國執業逾13年的法證精神科醫生Richard James Latham抵港作供,稱羈押期間曾會見被告,亦參閱過被告拍下的犯案短片。Richard翻查被告病歷,早在2003年,被告就精神科診症紀錄。至2012年,被告曾因酗酒問題再看精神科。
Richard指,被告經常對人眩耀自己智慧過人,學業事業成就出眾,如當年在牛津大學法律課程畢業。但對自己不光彩過去卻隱而不宣。
警察持槍戒備。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Richard訪尋被告家人,才知被告年幼曾遭性侵被迫口交。而被告父母關係不和睦,在被告16歲時,曾目睹父親自殺不遂。被告精神受困擾因而逃學。被告長大後,某次酒醉後又被性侵。Richard分析指,
專家證人指,被告的自戀傾向達嚴重至極端水平,情況已影響日常社交,難以與人和諧相處。被告在2008年開始飲酒,至2012年變成酗酒。另外被告在2011年起開始吸毒,毒癮重至曾在飛機上吸毒。被告來港工作後,生活更為孤癖,幾乎毫無社交生活,平日酗酒吸毒渡日,時而找女性進行性交易,包括進行性虐。被告為逃避過去不快經歷,不斷提升自己個人形象,出現自戀傾向。
Richard認為被告在案情前,因過去經歷、毒品及酒精影響,已出現人格障礙徵狀,但徵狀不會導致被告失控殺人。被告失控的最大可能主因是受毒品及酒精影響,擾亂被告對自己行為的判斷力,如不能判斷行為後果及對方的痛楚程度,最後做出極端行為。
本案控罪指,被告Rurik George Caton Jutting(31歲)於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港先後殺害兩名印尼女子Sumarti Ningsih(23歲)、Seneng Mujiasih(2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