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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梁君彥主席晉一言

時間:2016-10-23 03:15:08來源:大公網

  Andrew:

  您就任立法會主席之後,立即遇上一場政治「颱風」:幾名候任議員因宣誓時出現了各種情況,結果未能就任,其中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把誓詞中個別字眼的讀音「扭曲」,公然踐踏中國、冒犯全體中國人民,他們的言行遭到香港廣大市民痛斥。到底這兩位辱華的候任議員應否獲得第二次宣誓機會,社會上有很大的反對聲音;您因為這件事而成為眾矢之的,相信近幾天的繁重工作已令您筋疲力盡。

  我們共事多年,在這個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我希望可以提供幾點意見,供您參考,或許對您稍後作決定時有幫助。

  就您准許游和梁在上周三再次宣誓,建制派議員異口同聲表示反對;您說裁決是按「議事規則」第18條訂明的議程優次,不能把議員宣誓的議程押後,故此要安排兩人盡快宣誓。然而,我認為,游和梁的問題並非關乎程序上未按《條例》宣誓,而是沒有履行基本法第104條規定,承擔嚴肅的憲制責任,兩人把誓詞中的字讀成為侮辱冒犯中國人民的用詞,事後還諸多狡辯,根本沒有打算認真履行議員宣誓時的承諾,理應失去議員的資格,您其實毋須再為兩人安排宣誓。即使再宣誓,相信游梁兩人都只是為了過關成為議員,很難相信他們是真心誠意。事實上,游梁兩人面對廣大香港市民的怒斥和譴責,仍然堅持死不認錯,百般推搪,再讓他們宣誓其實已沒有多大意義。

  假如您要執行《議事規則》第18條,不把議員宣誓的議程押後,意味周三立法會您可能仍然會安排先讓游梁兩人宣誓。我想強調的是,對游梁兩人的處理,並非屬於議會內正常議事程序範圍的事,因為兩人在第一次宣誓時的所作所為,已經清楚顯示他們不願遵守誓詞中的承諾,相反只是借莊嚴的宣誓場合公然宣傳「港獨」、展示「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完全乖離了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精神,游梁兩人已沒有資格出任立法會議員,故此您也毋須再按《議事規則》為他們再主持宣誓。

  政府已經就游梁兩人的宣誓以及議員資格申請司法覆核,高院已經受理。按《立法會條例》第73條,註冊選民和律政司司長可以就任何若無權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但仍然履行的話,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高院正在排期聆訊,而聆訊結果可能會導致游梁兩人喪失議員資格;如果您現在為游梁兩人監誓,在一片反對和異議聲中讓他們成為議員,屆時法院的判決就有可能無法得到落實,我認為出現這樣的結果將會導致憲制危機,衍生更複雜的問題;因此,我認為您毋須急於在本周三就安排為他們監誓。

  這場風波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是沒有人願見的,我覺得在危機面前,我們應該堅持按照基本法和香港法律辦事,作出最合乎香港利益的決定;其實,基本法第104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游梁兩人既然不願遵守基本法的條文,作為立法會主席,您已經可以宣布他們喪失議員資格。

  以上是供您參考的觀點,希望您繼續聆聽各方的意見,爭取時間多些思考,作出對香港最有利的決定。

   立法會議員 林健鋒

  201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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