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香港特區政府擬進一步減低發電廠在2021年及以後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品質。憲報昨日刊登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頒布的《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六份技術備忘錄》,把電力行業於2021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每年總排放量上限收緊8%至7080噸;氮氧化物的排放收緊3%至20530噸;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則收緊6%至550噸。
環境保護署表示,與訂定第五份技術備忘錄時所預測的2020年用電需求比較,預期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和中華電力有限公司2021年的用電需求分別下降2.4%和1.4%。這是因為政府去年發表了《香港都市節能藍圖2015-2025+》,要在2025年或之前將香港能源強度降至比2005年水準低40%。
環保署指,兩家電力公司在2014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別佔全港總排放量的53%、33%和17%。進一步收緊發電廠的排放上限有助改善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的空氣素質。
對於香港電力市場可能加入新營辦商,環保署表示,會根據新燃氣機組採用最新減排技術的表現分配排放限額。技術備忘錄將於10月26日提交立法會,希望在今年底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