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陳維安書面解釋無權為三人監誓

時間:2016-10-19 03:15:10來源:大公網

  圖:陳維安昨日以書面回覆,解釋上周無權為候任議員姚松炎、游蕙禎、梁頌恆監誓的理由/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昨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解釋上周無權為候任議員姚松炎、游蕙禎、梁頌恆監誓的理由。他指出,姚松炎重新宣誓時在句末加入字句,由於是緊接誓詞讀出附加字句,所以認為屬於是誓詞一部分,亦認為這是改變誓詞內容,所以無法監誓。至於梁頌恆和游蕙禎,陳維安表示,注意到他們宣誓方式,梁身披藍色橫幅,而游在顯眼地方展示同樣橫幅,以及兩人在誓言中三處不同位置,加插侮辱詞和用了對「中國」的貶詞。他認為,姑勿論改變誓詞內容,單單宣誓方式已令人質疑他們是否了解誓詞內容。基於以上懷疑,所以無權為他們監誓。

  誓言不符可表明無權監誓

  陳維安指出,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第5(2)條規定,獲授權監誓的人須按照第5(1)條訂定的形式及方式監誓。第5(1)條當中規定,作出宣誓的人須讀出法律訂明的誓言字句。除上述條文外,第11章並無述明立法會秘書監誓時的其他權力。基於原訟法庭在梁國雄訴立法會秘書一案中的裁決,如誓言格式與第11章附表2所訂明的不符,立法會秘書長可表明無權監誓。

  對於姚松炎的情況,陳維安表示,當姚第一次宣誓時,加入「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定當擁護」的額外字句,改變了誓詞內容。當姚重新宣誓時,陳注意到姚在誓詞句末加入了相同的字句。由於是緊接其誓詞句末讀出這些字句,因此認為那些附加字句是誓詞一部分,所以陳認為姚改變了誓詞內容,無法為姚監誓。

  至於梁頌恆和游蕙禎,陳維安指出,注意到梁、游的宣誓方式,梁身披「HONG KONG IS NOT CHINA」藍色橫幅,而游在顯眼地方顯示同樣橫幅,以及梁頌恆在其誓言中三處不同位置用了一個意指「中國」的貶詞,而游蕙禎加插了侮辱詞和用了一個意指「中國」的貶詞。且勿論他們在宣誓時改變了立法會誓言的內容,單單是他們的宣誓方式已令陳維安對他們是否了解立法會誓言的內容有合理懷疑,而誓言當中要求他們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於上述懷疑,所以無權為他們監誓。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