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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被加控接受利益罪

時間:2016-10-12 03:15:23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繼早前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後,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加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控罪指他於2010年至2012年間,無合理辯解接受利益,即深圳一幢三層式住宅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會同行會批准「雄濤廣播」、即現時的DBC數碼電台三項申請的報酬。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再提訊。

  昨早約9時30分,曾蔭權與太太曾鮑笑薇牽手到達法庭,其間二人一語不發,數名保鏢送到審訊樓層。而現場保安明顯加強,該樓層僅供持有效座位籌的公眾人士進入,數名保安人員在門口檢查。   曾蔭權離開時在升降機內向記者說:「大家好」。

  高院法官陳慶偉早前向傳媒下達的禁令仍生效,禁止傳媒報道對曾蔭權構成不公或偏頗的內容。   曾蔭權面對一項新增控罪,控罪指他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擔任特首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接受一個在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對「雄濤」三項申請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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