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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香港基金建議 新建公營房屋「可租可買」

時間:2016-10-04 20:08:43來源:大公網

(左起)黃元山、鄭李錦芬、王于漸教授、曾維謙先生。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網10月4日訊(記者何進昇)自房委會「租者置其屋計劃」於2005年後終止,升斗市民都未能發「公屋業主夢」,團結香港基金發表第二份土地房屋政策研究報告,建議推行「補貼置業計劃」,日後所有新建公屋及居屋都「可租可買」,政府最低以市價五折出售公營房屋,並鎖定補差價為入住時水平,讓住戶無需追趕樓價升幅。團結香港基金會顧問王于漸指,「補貼置業計劃」可帶來最高達三萬億元的潛在經濟利益,約為本地生產總值的一倍半。

  團結香港基金發表以「重塑公共房策,力建土地儲備」為題的土地房屋政策研究報告,是延續今年七月發表的《房屋市場前瞻及土地供應策略》研究結果,指出「居者有其屋」及「租者置其屋」計劃,要求業主出售單位時繳付按市值釐定的補價,但歷年補地價金額隨樓價急升,令居屋及租置單位住戶難以負擔,無法成為真正業主,令本港「有樓者」和「無樓者」資產差距拉闊,引發社會矛盾。

  基金會建議,政府應推行「補貼置業計劃」,以五折至七折出售公營房屋,日後所有新建公屋及居屋都「可租可買」,亦可以「先租後買」。假設有新建公屋單位市值200萬元,政府以市價七折出售,即買家用140萬就可以「上車」,由於有政府擔保,買家可獲批九成按揭,買家只需付七萬元首期,其後繳付133萬元「尾數」,剩餘60萬是未補地價的差額,無論將來樓市升幅如何,買家都無需追趕樓價,只需補回60萬元地價就可以做「真業主」。至於補價是否需要計算利息、「先租後買」置業期應否設時限等,仍有待研究。

  團結香港基金會顧問王于漸指出,「補貼置業計劃」可達至(目標)多方共贏,公營房屋買賣所帶來的潛在經濟利益最高達三萬億元,約為本地生產總值的一倍半,加上出售公屋有助政府回收建築成本,令公帑用得其所,長遠可改善社會流動性低、收入不均及跨代貧窮等問題。

  王于漸稱,現時公屋只限出租,政府在財政上沒有得益,而住戶由於搬遷難、就業和上學等人生選擇受到限制,基金會估計公房住戶每年損失機會成本可換算成三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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