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拓展署劃定48個可作發展用途的岩洞,釋出土地作其他用途,圖為赤柱岩洞內的赤柱污水處理廠\資料圖片
發展岩洞是政府多管齊下增加土地供應的重要策略之一,土木工程拓展署最新完成岩洞總綱圖,劃定全港48個具潛力的岩洞發展用地位置,面積介乎20至200公頃,適合作多用途發展,包括倉庫、數據中心、變電站等。當局評估認為,有關用地位處市區邊緣,方便接駁已規劃的道路及其他基建網絡,可支援城市發展需要,騰出更多市區用地作其他用途。」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
為增加土地供應及改善岩洞使用情況,政府在2012年展開岩洞發展可行性研究,並制定全港性的岩洞總綱圖。城規會本周五會議將審議全港岩洞總綱圖,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的文件顯示,岩洞總綱圖劃出全港48個具潛力岩洞發展位置,11個用地在港島區、六個在九龍、31個在新界,包括七個位於大嶼山的具潛力發展位置,合共涉及4500公頃用地,每幅用地面積最小20公頃,最大200公頃。
可建倉庫數據中心檔案館
擬定總綱圖的土木工程拓展署解釋,列入具潛力岩洞發展位置需具備多項條件,包括地質適合發展岩洞,位處市區邊緣,方便接駁已規劃的道路及其他基建網絡,具易達性,不同大小適合作多用途發展,可支援發展需要,例如用於安置現有的政府設施,以騰空用地作新發展。當局在早年進行岩洞發展可行性研究公眾諮詢時曾提出,岩洞發展的潛在土地用途可包括倉庫、數據中心、研究實驗室、檔案館、地鐵及其他設施維修站、變電站等。
四成岩洞位於郊野公園範圍
當局又透露,48個具潛力岩洞發展用地中,約40%即約1800公頃用地,位於郊野公園範圍內,約佔整體郊野公園面積4%,但當局強調規劃已避開敏感地帶,而總綱圖亦詳細列明相關地點的地質、環境等資訊,並附上發展解說,日後發展岩洞時亦將進行交通及環境評估等,避免發展對周邊地區及郊野公園造成不可挽回的負面影響。
當局今年五月曾就擬議岩洞發展總綱圖諮詢郊野公園委員會,委員普遍不反對發展岩洞,但認為具體項目發展時須妥善做好環評及緩解措施。
岩洞發展屬於政府增加土地供應的長期措施,已展開研究的項目,包括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以騰空逾300萬平方呎用地作發展,以及鑽石山配水庫搬入岩洞等,均屬政府項目,私人參與的例子則有香港大學搬遷薄扶林配水庫,以發展百周年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