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民黨的梁家傑提出了「反對派一定要派人參加行政長官的選舉以有利於執死雞」的言論,意圖分化建制派以從中謀利,值得注意。
按梁家傑的邏輯:反對派應該極力鼓吹建制力量有五個人出來參加行政長官的選舉,挑戰梁振英。這五個人將會互相爭奪選票,結果包括梁振英在內的六個候選人,每個人只能夠得到百分之二十的選票。加上他們在第一個階段的選舉中,有人會放出各種不同的黑材料,挑撥離間,煽動候選人互相攻擊,這樣就造成了建制力量的大分裂,好像2012年梁振英和唐英年之間誓不兩立,後來造成兩個陣營不和一樣。這樣一來,即使反對派沒有得到行政長官這個位置,也已經造就了建制力量進一步分裂,形成長期的互不合作,這對於反對派今後展開反對政府、反對中央政府的各種攻勢大大有利。雲雲。
這種邏輯是否成立?實際上,只要看一看自由黨近幾年的表現,就可以知道反對派利用行政長官選舉挑撥離間,製造各種謠言,製造建制派間的不團結、不協調有多嚴重。
在反對派陣營之內,也有人不同意梁家傑這種說法,認為反對派參加角逐,最後會造成了梁振英必然會連任的局面,這其實是幫了梁振英。但是有人說,如果是梁振英對反對派的一個候選人,這種說法就成立。但是,如果經過了各種動員和催谷,建制力量有多人出選,那就是反對派的勝利。梁家傑更加說,如果反對派不出來參加行政長官選舉,將來選出了一個建制派,一樣會維持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那時候,反對派怎麼辦?怎樣對待這個難堪的局面?結果,到時又要反對新的行政長官,這樣會不會失去更多選民?
反對派又有人說,如果反對派要派人參加選舉行政長官,到時又會出現大亂局,馮檢基固然會出來,其他的年輕人也會出來參加選舉,結果是等於支持小圈子選舉,認同小圈子選舉,那麼我們要求雙普選,不就是自打嘴巴嗎?所以,公民黨梁家傑的動機何在,公民黨應該出來解釋。梁家傑會不會變成了第二個黃毓民?但有人說,反對派派人出來參選,也不過是一個「兵不厭詐的計謀」,立法會選舉,建制力量一早就以為反對派碎片化,高興得不得了。結果,投票之前24小時,反對派突然減少參加選舉的名單,立即把票源集中起來,結果反對派和「港獨」派都得到好處。這種計謀其實可以在行政長官選舉中,再度運用一次。反對派的參選人多,就可以輪流開炮,在各個選舉場合,圍剿梁振英,為梁振英的對手開路,以利打倒梁振英。行政長官的選舉,什麼情況都可以發生。反對派有人參選,其實可以「大細雞有變」,若果臨時出現了有利於反對派的情況,反對派有人參選,最後一秒鐘就可以執死雞。
無論如何,反對派已經宣稱要奪取選舉委員會300張票,而且會和反對梁振英的某個集團互相合作,希望能夠湊夠了601票。這個野心現在看來難以實現,但是,應該看到選舉委員會選舉面臨着嚴峻的局面,每一條選票都要努力爭取。每一個選舉委員會成員的政治傾向,都會影響行政長官的選舉結果。
因此,所有愛國愛港力量,都要考慮最好的行政長官人選,應該具備下面的幾個條件:
一、候選人能夠團結各個方面,爭取獲選的行政長官應該起碼要有700到800票源的支持。
二、候選人應該考慮到「港獨」勢力抬頭的局面,除聲稱要反對「港獨」,更加要能夠組織成有力的團隊,在各條戰線都要採取具體有力的措施,抵制和禁止「港獨」蔓延。
三、候選人應該有能力、有團隊推動香港科研創新、經濟的競爭力的升級,實行經濟轉型,充分利用「一帶一路」,擴大香港的海外市場和投資市場,擴大香港專業人士和青年一代就業的機會。
四、候選人應該有決心有能力採取實際的方法,增加香港的土地儲備和樓宇的供應,有能力解決棕地的問題,防止香港房地產泡沫的出現,幫助年輕一代解決居住的問題。
五、行政長官應該有能力和中央政府進行溝通,真正落實基本法賦予行政長官的兩個責任,對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有力貫徹執行基本法,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經濟利益。
六、行政長官應該有能力幫助擁護基本法,擁護香港發展經濟,解決民生問題的社會力量逐步發展和壯大,參與香港的公共事務。
七、行政長官應該「少講多做」,切忌「多講少做」。行政長官應該善於調動政府的主要官員站出來為維護基本法,維護政府的決策,多發表談話。行政長官應該有能力培養更多的民意領袖和代表,而不是僅僅扶持某個派別。
愛國愛港力量如果能夠理解行政長官候選人所需要的品質和條件,以及行政長官今後的努力方向,就一定可以選舉出有承擔有正確政治方向的選舉委員會成員,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為香港基本法的落實,做出貢獻,選出合格的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