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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欣山莊院友被虐案 4名職員表證成立

時間:2016-09-29 19:32:19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9月29日訊(記者鄧滔)沙田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四名職員涉嫌於今年1月初,先後把膠紙貼在兩名智障男院友的乳頭及手腳上,再繼而用手機拍下照片,因而被控。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聽取控方案情後裁定各被告表證成立,他們均選擇不自辯及傳召任何證人。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作結案陳詞。

  兩名女被告陳瑪莉(28歲)及譚綽愉(24歲)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們在1月5日於怡欣山莊雅怡居宿舍內襲擊王飛; 兩名男被告司徒文郁(25歲)及吳健豪(28歲)則被控以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他們在同日同地點使用iPhone 6型號手機,拍攝鄧偉健照片。

  控方傳召在涉事院舍任宿舍家長的李嘉進出庭作供。李供稱,當日與4名被告一同在兩名事主的房間工作,其間聽到鄧姓事主在笑,被告司徒文郁看到打算拍照,但沒有手機在身,遂叫另一被告吳健豪到辦公室取其手機,而司徒其後曾向他展示事主的照片。

  李嘉進續指,當日見到鄧姓事主的兩邊乳頭,以及王姓事主的腳趾公及床內側,均被貼上紅色膠紙,但最終一一被撕下。李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曾用銀色膠紙分散王的注意,以阻止王破壞物件,但強調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用。

  另一名證人、即被告的同事黃傑則表示,案發當晚曾收到被告司徒文郁傳來三張鄧姓事主的照片,但都是鄧的「笑樣」,並沒有顯示其上半身有貼上膠紙。而當他得知司徒因此事而被上司召見後,亦已刪除有關相片。

  另外,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司徒文郁及吳健豪當日理應保護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事主,但二人卻因貪玩及取笑鄧的外貌,而利用相機拍攝赤裸的鄧,故控以他們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方又直斥兩人的行為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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