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26日訊(記者梁康然)一對五旬夫婦曾在6年間虛報供樓貸款利息及進修開支,逃稅逾16萬元,但最終難逃法網。早前涉案夫婦袁志江、陳淑貞,兩人皆承認6項蓄意逃稅罪名,荃灣法院今早分別判處兩人1囚3周及10周。
案情指,被告夫婦名下有兩個物業,在於2005至2011年間,連續6個課稅年度虛報開支,包括將供樓利息及進修開支「報大數」,令須課稅金額合共減少逾16萬元。辯方求情指,女被告陳淑貞繳還稅款差額,又因此案而患上抑鬱症,希望法庭暫緩執行刑期。
荃灣法院拒絕辯方要求,認為女被告在本案中涉款最多,論金額量刑為入獄10周。而男被告就判囚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