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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揭僱主慳遣散費 藉調職逼離職

時間:2016-09-15 03:15:24來源:大公網

  圖:左起,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唐賡堯,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候任立法會勞工界議員陸頌雄,工友珍姐,工友珠姐 大公報記者郭艷媚攝

  【大公報訊】記者郭艷媚報道:工聯會揭發有老闆為慳遣散費,把機艙清潔員從東涌機場調至尖沙咀做商場清潔工作,變相逼工友自動離職。該會兩個月內接獲150人求助,涉及遣散費高達200萬元。候任勞工界議員陸頌雄批評,現時僱傭條例中的遣散費定義存在灰色地帶,建議政府檢討修訂。

  機場清潔工調尖沙咀

  香港工會聯合會指現時全港約有45萬6千300名工友,從事飲食、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等行業,絕大多數合約內容含糊,包括沒有列明具體的工作地點,工作性質字眼含糊不清,沒有寫清楚合約結束需要給遣散費等,令工友蒙受損失。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候任立法會勞工界議員陸頌雄表示,目前有七名機場工友入稟勞資審裁處,涉20至30萬元的遣散費。

  在東涌從事機艙清潔工作二至三年的珍姐,每日工作三小時,月薪約四千元,惟七月下旬突然被通知公司未能再一次成功投標,要求另選尖沙咀及太古城等遙遠地點,並改為商場清潔工作,她表示上下班坐車時間和工作時間相若,「去到咁遠做嘢,玩到你自願離職,可以省5000至6000的遣散費」。

  走法律罅逃避責任

  另一名工友珠姐從事機艙清潔工作六年,她表示,清潔公司凌晨五時突然要求她簽約,當時完全沒有看清楚合約就被迫簽下,後來被通知要調往尖沙咀工作,她表示非常不滿和拒絕,清潔公司經理卻以「合約沒有列明在機艙工作,我有權調你去任何地方」回應。她表示,公司逼她自動離職,可省下五萬的遣散費,她更透露有六名工友隨公司安排調往尖沙咀工作後被閒置,最終自願離職。

  陸頌雄表示,服務系統有限公司於2007年就調職安排上訴至高等法院上訴庭,獲判勝訴後,不少公司刻意藉此走法律罅,逃避給予工友遣散費的責任。他呼籲工友,關注自己遣散費權益,遇到問題勇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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