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康文署轄下救生員告病假人數近年不斷上升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本港泳池、泳灘不時因救生員不足而須臨時關閉。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泳池或泳灘救生員管理安排寬鬆,救生員告病假人數,過去五年不斷上升。有救生員懷疑濫放病假,六年內告病假超過500日,2014年更多次擅自缺勤,導致泳池一個多月內六次局部關閉。公署建議改善救生員管理制度,考慮引入外判救生員可行性,確保在突發情況下仍有足夠人手維持泳池、泳灘運作。
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指,康文署監察職員放病假措施較其他部門寬鬆,其他政府部門是三個月內放取五天病假,便會援引《公務員事務規例》(《規例》)第1291條,告病假員工必須到部門指定醫生求診,並出示有關醫生證明,才獲病假,但康文署則是三個月內放取九天病假,才會援引有關規例。過去五年,康文署援引《規例》第1291條的請病假救生員人數,由2011年4人,增至2015年57人,分別佔康文署整體個案數字的25%及86%,情況令人關注。
其中一宗個案,泳池救生員在2010年被康文署援引《規例》第1291條,惟該救生員放病假的日數不跌反升,由2010年告病假24天,逐步增至2015年237天,六年間累積告病假537日。該救生員不但涉嫌濫放病假,更於2013至15年間多次擅自缺勤,2014年10至11月更有泳池因其擅自缺勤,導致人手不足,六次需局部關閉。
將不按時上班問題合理化
調查又發現,超過兩成救生員遲到超過15分鐘,其中七成個案以扣除補鐘作償,反映署方將不按時上班紀律問題合理化。更令人關注是救生員質素,新入職救生員本來要三年內,完成三個包括潛水拯救培訓課程,但有員工未參與課程。
劉燕卿批評,救生員不按時上班人次,可能會令泳池、泳灘未能依時全面開放,康文署應嚴格執行監管措施糾正遲到歪風。
她又指,康文署未有確立救生員入職培訓要求,這不但損害救生員專業形象,更會對泳客安全構成危險。
康文署回應指,現已實行或將會研究採取措施,主要包括增強調配救生員隊伍靈活性;加強管制繁忙期間放例假;再次引入外判救生服務可行性。署方又會定期檢視病假新機制執行情況,以監察懷疑濫用病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