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擲杯襲擊特首案,被告進行第二日結案陳詞,卻陳述一批與案情無關的內容,指自己與特首有積怨,又指過去曾在立法會內投擲香蕉、膠樽,更曾潑墨都不曾被檢控。
被告黃毓民稱,當日梁振英當選成為特首,自己就發起示威前往中聯辦抗議。及後,又不時公開辱罵特首為「梁匪」,因此相信特首對自己恨之入骨。他再指,自己過去不時進行「議會抗爭」,常常投擲物件如香蕉、膠樽,一次向人潑墨,都不曾鬧至被檢控,認為擲出玻璃杯屬小事。他承認自己處處與特首作對。
被告將於下周一(9月12日)繼續進行結案陳詞。
本案控罪指,被告黃毓民(63歲)於2014年7月3日,於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期間,投擲一隻玻璃杯襲擊特首梁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