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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第二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劵試驗計劃」更多元化

時間:2016-09-07 23:43:32來源:大公網

  社會福利署總社會工作主任(安老服務)朱詠賢(左)

  大公網9月7日訊(記者郭艷媚)社署第二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劵試驗計劃」下月3日展開,為期兩年,試驗地區由八區擴展至全港18區,服務對象新增嚴重缺損長者,服務券價值比第一階段要多元化,第二階段提供五個服務券價值,最高8600元,最低3600元。社署額外提供1800個服務券名額,並新增中央工作組協助長者按照個人需要選擇服務券類型,對提供服務的一百多家機構進行嚴密監察。 

  社會福利署獲獎券基金撥款3.8億,在2013年9月展開第一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劵試驗計劃」,採用「錢跟人走」這項新資助模式,由政府以服務券形式向服務使用者直接提供資助,讓長者可以選擇適合個人需要的社區照顧服務,今年社署獲6.4億,推行第二階段試驗計劃。 

  新一輪試驗計劃由原本劃一價增設至5款服務券價值,分別為8600元,7300元,6500元,5200元及3600元,長者可以用服務券享受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及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等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復康運動,護理服務及個人照顧等,以8600元的服務券為例,長者一個月可以入住日間護理中心21日,而最低服務券3600元,長者也可以享受22日送飯服務和兩次物理治療。 

  社會福利署總社會工作主任(安老服務)朱詠賢表示,服務券使用者要通過家庭入息審查,決定對所取得的服務券價值做不同級別的支付,六個共同付款的級別包括5%,8%,12%,16%,25%及40%,以一個二人家庭為例,長者要8600元的服務券,當這個家庭的住戶入息小於9500元一個月,長者需要按照8%的共同支付級別繳付688元,剩下的7912元則由政府支付。 

  另外,社署於第二階段試驗計劃將成立一個主要由8個社工組成的中央工作組,中央工作組會加強對124間認可服務提供者的機構進行監察,也會向長者提供專門的協助,包括如何申請服務券,選擇合適的服務組合,中央工作組更會以突擊巡查的形式,監察服務機構提供服務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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