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鑑清的代表律師今在庭上申請許可時引述事件,指黃鑑清及曾為「南丫IV」號驗船的海事處督察劉穎達,均於最初的南丫海難研訊中稱,自己在驗船過程中見到船上有小童救生衣,但二人與其他證人的證詞有別,遂被委員會重召岀庭。
惟劉穎達再次岀庭時,即改口說沒有印象,只有黃鑑清堅稱曾於船上看到有小童救生衣,故律師認為若黃真有動機作假證,大可以跟劉一樣改口。惟黃選擇堅持原來說法,故顯然沒有誘因去作假證,因此律師認為案件有疑點。
控罪指,黃鑑清於2013年2月18日,擔任南丫島撞船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證人期間,在宣誓後故意作出虛假陳述,指他作為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於2012年5月8日為南丫四號作定期檢查,確認船上最少有232件成人及12件小童救生衣,並在驗船紀錄上打上星號,但港燈代表稱並無購置小童救生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