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文理明:議會非播「獨」場所

時間:2016-08-10 03:15:07來源:大公網

  圖:文理明指「港獨」主張明顯違背基本法\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港獨」爭議成為今屆立法會選舉的焦點議題,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文理明接受《大公報》專訪時指出,「港獨」在政治以及體制層面都難有實現的可能,強調議會並非宣傳「港獨」的場所。她強調,香港司法獨立的體制在世界名列前茅,相信法庭最終能夠就今次選舉引發的爭議作出公正裁決。\大公報記者 黃昱

  對於個別參選人表明支持「香港獨立」,並聲稱會在議會中落實主張,文理明坦言:「我不認為立法會是一個宣傳或者推動『港獨』主張的地方」。她指出,「港獨」在客觀、政治以及體制層面上都難有實現的可能,反問:「修改基本法,要得到全國人大的通過,可能性有多大?」文理明認為應該現實一點,「『港獨』主張最終可以將我們帶到哪裏呢?既然看不到任何出路,何苦要在立法會浪費這個時間和資源?」

  申訴機制體現法治

  選舉主任早前宣布部分主張「港獨」的參選人提名無效,文理明認為,關乎「香港獨立」的主張,明顯與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相違背,這亦是選舉主任作出裁決的主要理據。

  個別曾主張「港獨」人士在參選時表明自己不再持有過去的主張,並簽署確認書,聲言了解並願意擁護基本法的有關條文。文理明認為,在這個情況下,選舉主任要作出判斷並不容易,因為當中涉及主觀的因素:「如果是判斷參選人有沒有香港身份證,這個很容易去做決定。但現在是判斷參選人的真實主張,這個是有難度,而且得出的決定也難以避免爭議。」

  至於個別參選人在提名被宣布無效後,聲稱香港已經失去法治而成為「人治社會」,文理明表示並不認同這一觀點。她明確指出,有關人士仍然能夠透過選舉呈請以及司法覆核進行申訴:「有完善的申訴機制去監管,這正是法治的體現」。

  覆核結果可成案例

  文理明強調,儘管自己不贊成議會成為宣揚「港獨」的地方,但香港的言論自由保障不同的意見和觀點。好又表示,理解個別人士的憂慮:「如果以後有參選人想選立法會,會不會因為自己數年前曾經支持過『港獨』而被排除在外呢?個人的主張是會變化的,但能否『入閘』,卻是根據選舉主任是否確信而決定。」她認為,事件最終或會透過司法覆核提升到很高的法律層次,最終亦必得出一個結論並成為案例:「無論什麼結果,雙方都會上訴,最終法院一定可以拿到一個答案出來,去解決相關的問題。」

  文理明已參選今屆立法會法律界功能組別選舉,另一候選人是公民黨郭榮鏗。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