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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聲明「不擁護基本法」楊繼昌撞閘失參選資格

時間:2016-08-01 03:15:26來源:大公網

楊繼昌/網絡圖片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繼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陳浩天被選舉主任裁定立法會選舉提名無效後,昨日再有九龍西參選人、報稱政治聯繫為「民主進步黨」的楊繼昌被取消資格。楊在報名時沒有簽署提名表格上有關擁護基本法的聲明,還自行附上一封所謂「不擁護基本法」聲明。法律界人士強調,參選人若不依照選舉條例,選舉主任有權不接受其提名;並批評「港獨」派是利用選舉的平台「玩嘢」,若再藉此提出司法覆核更是濫用司法程序。  

  楊繼昌與「本土力量」何志光合組一張選舉名單參選九龍西,由何排名單首位。楊繼昌昨午在facebook表示,選舉主任確認何志光成為九龍西候選人,但他因為「表明不擁護基本法而沒有簽署有關聲明被取消資格」。

  有違條例明知故犯

  早前二人報名時,何志光沒有簽署今年新增的聲明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楊繼昌當時不僅沒有簽署確認書,連提名表格中有關擁護基本法的聲明亦沒有簽署。他當時還提交了一份自製的「不擁護基本法」聲明予選舉主任,內容稱「認為基本法已不適合香港今日之狀況,所以實在難以真心誠意擁護基本法」,又指「清楚明白此舉並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第40條的有關規定」,會令他無法參選。但他聲稱,有關條文有違基本人權和言論自由,並指因參選權被無理限制,準備以此作為啟動司法覆核有關法例條文程序的開端。

  全國政協常委、前律師會會長劉漢銓表示,參選人若不依照選舉條例,選舉主任有權不接受其提名。他認為,楊繼昌是有心「玩嘢」,「例如報名讀一間學校,你一來就話唔會認同校規,會搗亂,甚至另立新校,別人點可能給你入去讀啊!」對於反對派稱取消資格是打壓「言論自由」,劉漢銓認為,與之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強調言論自由亦需有法律規範,「唔係講乜都得,參加選舉就要跟選舉的條例」。他不排除有人藉此混淆視聽,刻意誤導港人。

  濫用程序挑戰司法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簡松年直斥「港獨」派是利用選舉的平台「玩嘢」,通過故意表明不支持基本法被取消資格,再提出司法覆核,一方面是藉機宣揚「港獨」,一方面則是挑戰香港司法。他認為,有關做法是濫用司法程序,造成香港內耗,為一己之私,卻讓香港政府及全港市民付出代價。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亦指出,選管會決定不是政治審查,是法律要求。他指出,立法會條例列明參選人需擁護基本法,如法律要求都做不到則不符合參選資格,「你走入建制,卻不擁護建制甚至想推翻建制,在法理上講不通。」

  刻意克隆台民進黨

  資料顯示,今年35歲的楊繼昌,曾加入社民連負責文宣工作,但目前已退出社民連。在2011年和2015年楊曾兩度參與區選,均告慘敗。去年區選之後,楊繼昌宣布成立名稱與台灣民進黨一樣的「民主進步黨」,就連展示的「黨徽」的顏色也刻意與台灣民進黨一樣,其政綱是「導正本土,守護我城」,企圖藉「本土」之名,行分離之實。此次楊繼昌再試圖與何志光一起參選九龍西,他們聲言是要狙擊現任議員黃毓民。

  其餘已報名參選九龍西的14張名單,排頭位的包括:蔣麗芸、梁美芬、狄志遠、譚國僑、游蕙禎、黃碧雲、劉小麗、李泳漢、朱韶洪、毛孟靜、黃毓民、關新偉、林依麗及吳文遠。

  張國鈞已報名角逐立法會港島議席,其他參選名單還有郭偉強、葉劉淑儀、許智峯、陳淑莊、鄭錦滿、羅冠聰、司馬文、王維基、沈志超、詹培忠、徐子見、何秀蘭、劉嘉鴻、黃梓謙、賴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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