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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華冀中菲轉「危」為「機」

時間:2016-07-16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董建華表示,中國一貫用「以和為貴」的態度,處理領土爭端問題/ 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由中國國際法學會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共同主辦的「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昨日在香港開幕,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出席並致辭。董建華表示,中國一貫用「以和為貴」的態度,處理領土爭端問題,南海仲裁案結果雖然可能會引發「巨大的危機」,但「有危必有機」,中國和菲律賓雙方應透過和平磋商的方式,解決南海爭端,藉此機會建立新的兩國關係。

  中國國際法學會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昨日在灣仔會議展覽中心舉行首次「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來自內地、香港及各國的國際法領域頂級專家、政府法律官員及國際法庭現任或前任法官與會,共同討論海洋爭端這一國際法前沿問題。

  董建華在會上發表演說,他從中國的宏觀戰略談起。他指出,中國的目標是在2049年邁入世界發達國家行列,這意味着未來數十年,中國需要與世界各國保持和平,共同繁榮,且歷史亦證明中國是奉行和平的國家,沒有侵略過外國土地。對於與周邊國家的領土爭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一貫用「以和為貴」的態度處理,南沙群島也不例外。

  其後,董建華引用大量歷史事實,以及二戰結束後簽署的一系列條約,包括《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表示南沙群島的主權實際上屬於中國,「這方面的證據已被國際社會,包括美國的認可。」他又指,中國在南海的活動,並非外界所指的積極和張揚,而是受到遏制,例如自上世紀70年代被發現蘊藏石油及天然氣資源,南海已有上千口油井,大部分屬於越南和菲律賓,但為了顯示克制,中國在該處至今還沒鑽過一口井。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適用

  對於有人指控中國不遵守國際法律的規範,董建華反駁,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海洋劃界等問題不適用於《公約》下的爭端解決機制,與英國、法國、俄羅斯等三十多個國家一樣,中國已按此作出聲明。

  此外,《公約》明確規定,直至雙邊談判結束,其中一方都不應該向仲裁庭提出仲裁,中菲未經談判,所以中國拒絕參加仲裁程序,亦不接受本月12日作出的裁決。

  董建華表示,中菲雙方應和平磋商,解決南海爭端。他期望,隨着菲律賓新總統杜特爾特上台,中菲關係將會開展新一頁。他認為,處理領土爭議對任何國家都並非易事,但衝突亦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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