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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價值須捍衞 破壞法治理難容

時間:2016-06-15 09:09:00來源:大公網

  旁白:自「佔中」開始,部分人煽動公眾進行所謂「公民抗命」,甚至聲稱不守法者只要接受法庭裁判就不會損害法治。強仔當年忙於學業,並沒有參與「佔中」,但他對於「公民抗命」是否違法的問題始終很疑惑。李太告訴兒子,這些破壞守法精神的事,以及扭曲法治精神的言論正蠶食社會的守法意識。李太認為,法治是香港最值得珍視的價值,也是香港其他核心價值的基礎,大家必須一同捍衞法治。
 
  人權自由民主的根基
 
  強仔: 媽媽,基本法起草的  時候我還沒出世,基本法中間都沒有我們年輕人的意見。現在已經過了二十多年了,有人提出重寫基本法也很合理啊。
 
  李太: 強仔,基本法是不可以隨便改的。你要知道,「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的法治和普通法特色得到了真正的重視和維護。中央在1983年初確定的解決香港問題的十二條基本方針政策中就指出,「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法令、條例基本不變」。1990年頒布的香港基本法全面貫徹這一基本方針政策,賦予香港最大的法律自治權,體現了中央對港人的信任和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是香港法治的靈魂和核心。
 
  迴歸後,法治原則繼續得到堅持和遵循。立法機關根據基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構依法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所有這些,對於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維護香港社會的繁榮和穩定,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但最近兩三年來,香港的法治狀況出現了一些倒退,前景令人擔憂。比如部分議員濫用立法會議事規則阻礙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甚至將莊嚴的議事堂變成粗口及暴力騷的表演場,公開鼓動市民搞激進違法所謂的「街頭抗爭」。極少數市民以自我為中心,不尊重他人的權利,為了達到自己心中所謂的「公義」,輕易放棄香港社會一向引以為傲的理性、和平和守法的表達方式,還揚言不惜採取任何可行的手段。一些傳媒在報道手法上對激進違法行為姑息縱容,還積極為其找尋各種藉口和理由,甚至對公正執法的警察和公正司法的法官的人格進行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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