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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改「家規」符合民意/葉建明

時間:2018-06-23 03:15:37來源:大公網

  據媒體報道,早前民主黨議員許智峯涉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機,促使立法會研究修改《議事規則》,懲處操守有問題的議員。而在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草案時,反對派議員多次攪亂會議秩序,再次引起公眾對修改《議事規則》的辯論。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認為,正研究對多次驅逐離場的議員設罰則,包括應否禁止他們參與餘下立法年度的會議。他並說在不少其他國家的國會,議員被逐離場之後都有不同後果,「無論罰錢又好、停賽又好。」他強調,有關做法有英國國會的先例可循。

  立法會多年的亂象顯示,立法會修改「家規」,整頓議會秩序很有必要,符合民意,符合香港長遠利益,必須盡快修改,已無妥協的空間。

  這些年來,首先是暴力惡行進入了議會,扔香蕉、擲杯子、搶文件,主席台上圍攻主席,與保安發生肢體衝突,以千奇百怪的道具在議會內招搖……。其次,從2011年開始,「拉布」成為議會常態。據統計,上一屆反對派就法定人數點數了近1500次,浪費超過450小時議會時間,耗費納稅人數十億公帑。這期間,一些民生問題的提案被拖垮,例如醫委會改革等等。

  「拉布」阻礙政府施政,影響香港經濟社會正常發展。成為市民深惡痛絕的痼疾。議會暴力與「拉布」也玷污了立法會的形象,令其權威性受到質疑。如果沒有任何制衡和懲處,長此以往,議員搗亂就會被合理化,後果難以想像。好在曙光初露。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說,議事規則委員會正在研究對多次驅逐離場的議員設罰則,包括應否禁止他們參與餘下立法年度的會議。

  無規矩難成方圓。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11月釋法對議員宣誓提出規範,自此,議員以「港獨」話語或者不莊嚴宣誓、在議會倒插國旗等直接詆毀憲法和基本法的現象被禁絕。去年12月,香港立法會通過了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修訂主要內容均與防止反對派「拉布」有關,包括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由全體議員一半下調至20人;對瑣屑無聊或無意義的修正案或動議,立法會主席可不予接納;主席可命令於任何時間恢復會議或召開會議等。根據香港基本法75條提出修改的議事規則,獲得香港社會廣泛支持,也產生一定效果。

  此次「一地兩檢」審議,立法會主席就是按照這一修訂的《議事規則》主持會議。梁君彥適時剪布合理合法。議員如何行使自己的權力,無論議員本人還是社會都需要有明晰的認知。2014年,當時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兩年前剪布提出司法覆核,先後在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敗訴,最後又上訴至終審法院,在聆訊後亦被當場駁回。高院指出,《基本法》第73(1)條(立法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是給予立法會整體的權力,而非給予個別議員根據個人意願行使權利干擾會議。高院的判決很清晰。這表明,議會權力是整體性權力,議員權力是局部性權力。議會的權力具有整體性、綜合性、結局性,而議員的權力具有個體性、分散性、過程性。議員的權力,並不能凌駕於議會的整體權力之上。

  回歸21年了,社會在發展,香港在進步,依然沿襲港英那一套議會文化已經無法與時俱進,無法適應今天香港的需要。立法會修改「家規」,此其時也。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泉州社團聯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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