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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騎劫「七一遊行」作「公民抗命」靠害市民/方靖之

時間:2018-06-23 03:15:37來源:大公網

  「民陣」今年「七一遊行」申請在銅鑼灣東角道作起點,但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中,要求「民陣」在維園中央草坪出發,隨即惹來「民陣」的強烈反彈,指已多次向警方表示由維園草坪出發對遊行人士會構成潛在危險,並考慮就遊行起點「公民抗命」雲雲。「民陣」此舉等於是拿市民來「較飛」(註:冒險意思),令參與遊行的市民有惹上官非的風險,做法極不負責任。及後,在一些反對派政黨的「爭取」下,「民陣」最終決定還原基本步由維園草地出發,但一些激進派政黨組織,依然在鼓動市民在其他地區出發,並且中途插隊,以向警方表達不滿雲雲。

  爭拗「出發地點」為遊行造勢

  「民陣」挑起遊行出發地點的爭議,不但無理,更是故意製造事端。與上年一樣,由於維園球場已經被其他團體租借,自然不可能作為「七一遊行」的出發場地,改為在維園中央草坪出發,是最為合適的方法,去年同樣如此,也沒有出現問題,亦沒有所謂「潛在危險」,何以「民陣」如此反應激烈?而且,「民陣」提出的其他選項,根本是不可行,東角道人流如鯽、車水馬龍,怎可能作為以萬計市民遊行的起步站?至於「民陣」提出的其他地點,全部都是旺區,沒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參與市民。「民陣」故意提出一些不可行的選項,繼而批評警方反對其建議,根本是志在挑起事端,為遊行造勢。

  「民陣」拒絕在維園中央草坪出發,起初更表示不會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呼籲市民照樣在東角道出發,這等如是鼓動市民參與違法遊行。根據法例,在不反對通知書所批准的地方以外加入遊行,將涉及參加非法集會罪。「民陣」如果拒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等如將「七一遊行」變成一個非法的政治行動。然而,「民陣」將「七一遊行」變成「公民抗命」,卻沒有向參加市民清楚告知,等如是將大批不明就裏、以為參加合法遊行的市民,變成「公民抗命」的一分子,如果市民因此惹上官非,是否「民陣」承擔責任?「民陣」堅持不理會警方要求,不但騎劫遊行作「公民抗命」,更是罔顧市民的安全和利益。

  「民陣」的建議在內部也引起巨大的爭議,不少立場較溫和的政黨組織都反對「民陣」的做法,「民陣」現時已經分裂成兩派,溫和派認為市民沒有對維園中央草坪出發感到不滿,再花時間爭拗反而令不少市民因憂慮犯法而不敢出席,令遊行人數更少,建議接受警方的安排。激進派則指責溫和派退讓妥協,缺乏抗爭意志。但最終,在遊行出發點上還是溫和派佔上風,「民陣」決定維持在維園中央草坪出發,但激進派仍然不服輸,繼續呼籲支持者在其他地方出發和插隊。

  激進派此舉根本是別有用心,目的是挑起警民摩擦,從而製造衝突。激進派近期接連發動的政治衝擊,全部都無功而還,失敗而回,參與人數零丁落索,社會反應冷淡。因此,他們一直希望利用「七一遊行」發動一場衝擊,將遊行變成「公民抗命」。他們故意在出發點上大做文章,不過是要製造事端,因為對市民而言,在維園中央草坪出發根本無問題,也沒有表示反感,但「民陣」內的激進派卻將矛頭指向警方,甚至以此呼籲市民不必遵照警方安排,可以在任何地區出發。屆時,現場警員必然是勸阻甚至阻止他們遊行,隨時會引發現場混亂,甚至出現肢體衝突。激進派便可以此挑動市民衝擊警方防線,引發另一場的政治衝擊。

  盲從民陣遊行或需負上刑責

  因此,激進派才要在出發地點上挑骨頭,上綱上線指責警方,目的就是要煽動市民自行在不同地點出發,從而引發衝擊,讓他們可以渾水摸魚。激進派的行徑不但卑鄙,更是罔顧市民的安危。當日遊行很可能有以萬計的市民參與,過去「民陣」一直強調要和平遊行,就算有激進派要搞事,大都等待遊行結束後才「加插」行動。但現在按激進派的部署,市民在不同地點出發,隨時會引發警民衝突,造成混亂,誤傷他人。而且,在不反對通知書以外地方參與遊行將觸犯非法集結罪,如果發生衝突,參與市民隨時將負上刑責,請問「民陣」有沒有向參與市民講清楚?而不少市民都是扶老攜幼的出席,如果因此造成混亂令參與市民受傷,是否「民陣」承擔責任?

  香港即將迎來回歸二十一周年,也是習主席視察香港的一周年。這一年間,香港的形勢出現根本性、持續性的好轉,民情趨穩、泛政治化歪風得到遏止、反對派在立法會的搞局也遭到限制。社會上各界聚焦發展,粵港澳大灣區規劃正密鑼緊鼓的推進。在這樣的政治氣氛之下,自然不利反對派催谷市民上街。所以,「民陣」才要藉起點問題製造爭拗。不過,法庭近期的判決已表明對違法行為不會手軟,「民陣」如果仍然要騎劫遊行作公民抗命,把市民置於違法風險中,只會引起更多市民的反感,更加不會當反對派的爛頭蟀。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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