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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終被捕 涉四刑罪

時間:2018-05-06 03:15:27來源:大公網

  圖:許智峯昨被捕,坐警車押送至屯門警署扣查/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上月24日於立法會內,涉嫌強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EO)的手機,而許事後亦間接承認偷看過手機內容。警方接報後,兩度派員到立法會蒐證,經調查逾一星期,昨晨在許父屯門住所附近拘捕許智峯,涉嫌「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兩罪。到晚上十時,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指許同時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許被帶署扣查近14個小時,至今日凌晨獲保釋。接受採訪的多名市民表示,許的行為不僅冒犯女性,更涉及刑事罪,警方採取拘捕行動合情合理,許根本無資格再擔任議員。/大公報記者張琦 突發專題組

  警方消息稱,許智峯昨晨往屯門探望父母,其間在附近街頭被探員截獲拘捕,11時左右押返屯門警署扣查。約20名記者聞訊後搶先趕抵警署外守候,至中午時分,許智峯由多名探員帶上警方一輛白色七人車駛離屯門警署,駛往舊灣仔警署,轉交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

  至下午約2時20分,身穿淺藍色恤衫、深色西褲及打呔的許智峯,由7名警員帶離警署,乘搭之前的白色七人車前往灣仔警察總部,現場所見,許未有戴上犯人頭套,警方亦未有將他鎖上手扣。許智峯面容憔悴,「頹爆」登上警車,近半百傳媒在警署門外等候,亦有約10名支持者叫口號,聲援許智峯。

  當7人車離開警署時,傳媒爭相上前拍照,場面混亂,警員要組成人鏈作分隔,擾攘約15分鐘,7人車始能駛離前往灣仔警察總部;警方證實,數名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探員,昨午與許智峯代表律師一同進入位於堅尼地城羲皇臺的寓所搜查,逗留約1小時後帶走一批證物,包括電腦、文件及一個行李篋。

  進一步調查後加控兩罪

  警方表示,昨晨在屯門區拘捕一名36歲姓許男子,涉嫌「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昨晚十時十五分,警方表示經進一步調查後,許同時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據了解,加控刑事毀壞是由於許智峯涉嫌搶去女行政主任印有議員樣貌的文件並棄置。今日凌晨零時30分左右,許智峯獲准以一萬元保釋。

  許智峯為奪取女行政主任(EO)的手機,據稱與女方面貼面和近乎環抱,被指涉嫌搶劫甚至非禮,但警方未以相關罪行拘捕。有資深警官分析,許智峯與女行政主任面貼面和近乎環抱,暫只是傳媒消息,如真有此舉,也未必構成非禮,因證據顯示沒有非禮動機,不會以此落案。

  對於為何未以涉嫌搶劫的盜竊罪拘捕,該警官稱動武搶走他人物品,雖已涉嫌觸犯該罪,但因許搶奪後不久歸還,可能暫無充足證據顯示「意圖永久地剝奪他人財產」,故暫未落案,但不排除進一步搜證後加控,「就算歸還,法庭也可爭辯,是否查看資料後,覺得無用才歸還?如覺得有用,就不歸還?」

  至於「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該警官認為以此拘捕合理,因手機也是電腦,搶走他人手機查閱資料,已涉嫌「不誠實意圖」。

  議員資格或被罷免

  對於許被捕期間未有被銬上手扣,他說若疑犯無逃走、自殘或傷人跡象,可不用「落孖葉」,「對方身份尊貴,可能也有影響。」

  他續稱,警方調查多天才行動,因案件涉及公眾人物,調查會更仔細,之後會諮詢律政司意見才作拘捕。

  事件發生於上月24日,立法會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開會期間,許智峯涉嫌在會議室外強行取去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EO)的手機,之後跑進洗手間一度「匿藏」,許事後間接承認偷看過手機的內容。警方於案發後翌日(25日)及本周三(2日)兩度派員到立法會調查及蒐證,其間出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之前表示,如果警方需要事發時的閉路電視片段或其他證據,行管會及秘書處會盡量配合。而許智峯不僅要面對警方的刑事調查,亦將同時面對立法會的譴責動議,其議員資格亦有可能被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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