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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討DQ議員薪酬不合理/峻 宇

時間:2018-04-23 03:15:38來源:大公網

  四位議員因為違法宣誓,被法院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有關追回他們酬金和議員津貼一事,前幾天,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不追討四位前議員的薪酬,進行撇帳成千萬以上,行管會成員、反對派議員郭榮鏗就表示:「(政府)一旦打官司可能會輸,更可能要用上過千萬元公帑,根本不值、不化算」,而且「這是最合乎社會期望的一個做法,因為這些議員做了他們的議員工作,追薪酬是絕對不合理。」

  聽到以上說話,我真不敢相信是出自反對派議員的口。事關當年曾蔭權競選特首時,用的參選口號就是「我會做好呢份工」,當時就被反對派嘲笑,原來曾蔭權沒有承擔,沒有社會責任感,做特首只是當份工來做。今日見到反對派議員竟然說「追薪」是絕對不合理,原來反對派議員都是把議員視作一份工作來做!而且最諷刺的是,反對派這麼多年以來都認為原則比錢重要,更不時以「原則問題」阻撓經濟發展,甚至申請法援,透過司法程序挑戰政府的發展決定。但今次涉及向反對派前議員追薪問題,行管會竟接受政府及法律建議不向四人追討薪酬並且撇帳,該決定恐有放水之嫌,政府又憑什麼權慷市民之慨呢?在未充分追討就求其撇帳,明顯地涉及原則問題,為何不交由法院去裁決呢?因為打官司立法會有機會輸,有可能花更多公帑?那反對派為何過去又成日支持申請法援去挑戰政府決定呢?反對派這種雙重標準,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真是嘆為觀止。

  既然法院已裁定四位前議員宣誓無效,即他們由現屆立法會首次會議至今,從沒有具備過「立法會議員」身份,而立法會錯誤放發給他們的酬金和津貼,就是「不當得利」(Unjust Enrichment)。我舉一個例子,有人到銀行打簿,無端發現戶口內多出一百萬出來,他不問情由全部花掉了,到銀行查出因為搞錯,誤將款項轉帳到該人戶口,那人可以以不知情況為由,花掉了這筆「不當得利」而毋須償還嗎?

  更何況四人在宣誓時「加料」是明知違反法規,議員身份是有可能被取消的,明知「薪酬」有可能是「不當得利」還花掉才算,這是那兒的道理?不要忘記,根據香港法例拾遺不報是犯法的。2014年一輛解款車掉錢在路上,有多名途人拾了這些「不當得利」據為己有,最終相繼被起訴。這四名前議員,憑什麼不歸還?政府又憑什麼不依司法途徑去追討?這種政政相衛,簡值當香港市民是傻子!

城市智庫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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