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人傳統社會,借錢從來都被視為一件甚為難以啟齒的事情。但當財務借貸被包裝成為一項服務性商品,鼓勵消費和借貸的財務廣告氾濫成災,則催生出一批依靠借貸來支撐不理性高消費,並由此債台高築的都市「新貧族」。無論從公民教育,還是推動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角度,對借貸廣告採取更為進取的監管措施,都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
不論是基於什麼原因或理由,一旦遇上經濟困難需要借錢,通常當事人相當頭疼懊惱,既擔心被人拒之千里,又擔心名譽受損。本港的財務信貸業務發達,私人信貸機構正正是瞄準了借貸人的需要和心理,將信貸服務包裝成一種商品或一種平常和普通的事情,透過商業廣告,在大眾傳媒平台大肆宣傳,努力消除人們對借貸的疑慮,鼓勵借錢消費。
然而,應該看到,當「錢不夠花便去貸款吧!」「不用證明文件,一張身份證就可辦妥」等借貸廣告語隨處可見、不絕於耳,過去「量入為出」「睇餸食飯,切忌眼闊肚窄」等優秀的傳統理財觀念逐漸被消磨掩蓋,取而代之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寅吃卯糧,先使未來錢」等「逍遙理財觀」。
在此背景下,部分初入社會的年輕人一旦被信貸廣告成功「洗腦」,嘗到了財務借貸的「甜頭」,就會誤將借貸行為「平常化」。為追求物質享樂,他們往往在自身經濟能力欠奉的情況下,選擇門檻低、手續簡便的高息私人借貸來支撐過度消費,並由此債台高築,成為「新貧族」。
事實上,無論是「新貧族」的出現,還是私人信貸行業的風險和隱患,由信貸廣告氾濫所引致的連鎖社會效應,已經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有學者建議,政府一方面要對信貸廣告進行限制,例如禁止其在電視黃金時段播出,另外加強對年輕人的理財教育,幫助他們樹立理性和負責任的消費觀念及態度,清楚了解財務借貸潛在的風險及須承擔的後果,避免墮入過度借貸的糖衣陷阱。
誠然,消費刺激生產力,但消費主義追求的消費並不是為滿足人的正常的生存和發展需要,而是滿足通過廣告反覆不斷地轟炸激發、製造出來的欲望。身處物質極度豐裕的年代,更考驗我們如何做一個聰明的消費者,而不是物欲或消費主義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