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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兵咸永道:稅務 (修訂) 條例草案有助解決在香港的國際稅務問題

時間:2018-02-08 15:57:01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2月8日(記者 李永青)為落實香港在打擊「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BEPS)的相關法規,香港特區政府於2017年12月9日將《2017年稅務(修訂)(第6號)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刊憲後,並交由立法會二讀。經過漫長的諮詢階段,條例草案的內容已符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所提出打擊BEPS 的建議。特區政府期望條例草案能於本年度立法會會期於5月完結前審議通過。有關草案委員會的下次會議將於2月13日舉行。

羅兵咸永道轉讓定價服務合夥人李筱筠表示:「條例草案的修訂目的,就是確保香港有關轉讓定價的法例,與國際間稅務透明度的準則相適應,並防止一些損害性的稅務措施。在港經營的跨國企業,都明白這項期待已久的法規轉變的重要性。沒有修訂的規例,在港企業可能要面對 OCED 以及歐盟的稅務審查,甚至會被列入黑名單。條例的修改就是為了確保達致國際稅務標準同時,維持本港的簡單低稅制。」

雖然各界都預期及明瞭條例修訂的整體目標,但其詳盡及複雜程度卻為中小企帶來挑戰,並有可能加重跨國企業在本地進行交易時的合規要求。條例草案長達162頁紙,是本港其中一項最長的修訂條例草案,並已超出許多司法管轄區已落實針對 BEPS 的最低要求。條例建議訂立正確的「公平交易」價格(如一企業的子公司支付另一家子公司的款項),這有可能使納稅人負起沉重的舉證責任。

羅兵咸永道轉讓定價服務總監Peter Brewin表示:「大型、跨國企業對公平價格原則習以為常,但條例草案將有可能要應用到中小企身上,這是他們不熟悉的範疇。修訂條例草案似乎需要公司的所有者(個人)就他們與公司之間以市價進行的個人交易繳交薪俸稅。又例如,在上述要求再加上在知識產權的徵稅規定,條例草案或會對科技領域的初創企業構成一些不確定性。」

羅兵咸永道相信條例草案實有助清晰界定轉讓定價、引入國別報告 (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 及確保香港對財資中心、再保險業、飛機租賃及船務的稅務優惠符合國際準則。但是,草案一系列的反避稅措施其廣泛的應用層面,則有可能為企業構成一些新的限制,更有可能使某些具備流動性的國際化企業撤離香港。

李筱筠總結道:「稅務局進一步完善法規使香港的稅務制度與國際準則接軌乃無可厚非,但對那些希望在香港擴充業務的企業來說,特別是那些依賴於研發及知識產權的企業,他們希望能得到當局確保,能於一個具備稅務彈性的環境下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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