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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虐兒悲劇必須立法/關 昭

時間:2018-01-23 03:15:55來源:大公網

  涉嫌被生父虐待至死的五歲小女孩臨臨,其生母等人日前已將她安葬。小女孩結束了短促的不幸人生,但留給成年人社會的卻是遠未完結的傷痛與反思。

  昨日,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邀請社福界、教育界召開圓桌會議,討論加強保護兒童,防止兒童受虐。有與會人士提到,因為缺乏機制,社署人員經常以人手不足為由,採取「冷處理」,希望政府能為幼稚園設立獨立支援系統,協助學校盡早處理懷疑個案,以免幼兒繼續受到傷害。

  有關建議,近日已有教育、社工界人士多次提出,要求在小學設立「一校一社工」制度。對此一建議,勞工及社福局局長羅致光是公開表示支持的,但具體人手上還有待安排。

  固然,「一校一社工」短期內已不易做到,而且,即使做到了,也不等於問題就可以解決。因為虐兒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不能等到發生了才去補救或跟進;問題關鍵在於必須有一套相應的機制和法規,從法律上為兒童提供基本保障,從機制上令可能的施虐者不敢輕易觸及「底線」,才有可能令虐兒現象從根本上得到緩和。

  就有關議題,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雷張慎佳表示,政府對於兒童保護政策上「無方向、無方法、無政策」,較不少國家地區落後數十年。她舉例指,瑞典已於1979年立法,全面禁止向兒童施以體罰,53個國家已禁止體罰,另有56個國家或地區正在準備當中。

  雷女士的意見是專業和重要的。目前,本港並無一套專為保護兒童權益而訂立的法例,包括家長不能禁止兒童上學接受教育,家長及校方不能對子女施以不必要的嚴重體罰,以及家長、學校不能以各種理由佔用政府撥給兒童的專門福利補貼等,違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只有從法律上確保兒童權益,虐兒的悲劇才有可能從根源上減少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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