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周三將繼續審議修改議事規則事宜,主席梁君彥昨日作出兩項決定,一是加開四日會議,以確保議案能如期在下周初完成表決;二是駁回反對派提出的九十七項動議,節省了數百小時時間。
這一「增」一「減」可謂來得非常及時且極其必要,對維護會議的順利展開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體現了立法會主席負責任和有擔當的態度。
反對派對此反應極端,先是攻擊主席「霸王硬上弓」、「有政治任務」,必須作出譴責雲雲。繼而宣布將行動「升級」,在立法會大樓外「安營紮寨」,擺出一副「對決」之態,意圖煽動民意對抗立法會主席的決定,甚至有再煽「佔中」的苗頭。
首先必須指出的是,決定會議議程是立法會主席的法定權力。不論是基本法還是立法會《議事規則》,都賦予了主席不受議員挑戰的權力,以「確定議程」、「召開會議」並確保會議的順利進行。反對派對此心知肚明,因此在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去反對下,只好亂扣政治帽子,無限上綱上線作出政治抹黑與人身攻擊。
其次,確保會議順利舉行是立法會主席的責任和義務。事實是,如果不是過去數年來無日無之的「拉布」,如非出現立法會因「拉布」而近於癱瘓的局面,如果不是民意已到了爆發的臨界點,此次修改議事規則的動議又怎會出現?主持會議、回應民意、彰顯公義,是主席不可推卸的責任。
正是在這兩個大原則之下,主席作出了符合公眾利益、符合法律規定、符合責任要求的決定。而反對派的一切攻擊言論不僅沒有任何說服力,更無異於將自己的惡劣本質進一步曝光於公眾面前。
事實上,當前立法會所有亂象的根源在於「拉布」,但「拉布」者不思反省,反倒要攻擊遏制亂象的立法會主席,這何異於倒打一耙的「惡人先告狀」?如果說真有「霸王」的話,這必定就是反對派的「拉布惡霸」。
當然,在加開會議、駁回反對派動議之後,並不意味着修改議規的動議可以順利通過。由於觸動了反對派根本的政治利益,也「斷」了反對派繼續議會對抗的「後路」,必定會遭到瘋狂的反撲,同時也意味着未來數日將是鬥爭的最嚴峻時刻,新一輪暴力衝擊立會大樓的行動正在醞釀,各方均需做好充分的應對準備,必要時及時清場,不用猶疑。
遏止不斷升級惡化的「拉布」,是廣大市民的強烈願望。當前已到了結束立會亂象、根治香港亂源、還市民一個正常立法會的重要時刻,萬事俱備,只待表決。對於會議期間出現的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不論主事者是否立法會議員,也不論背後有何政治背景,立法會主席都應當果斷決定,必要之時可以依「權力及特權條例」尋求警方協助。
民意在此,反對派即便「紮」再多的「營」、編造再多的謊言,也難免慘敗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