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在港發表演講,指出要全面理解「一國兩制」需要從三層含義去把握,並需要履行包括維護國家憲制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等在內的四大責任。李飛並明確指出基本法二十三條至今未完成立法「不良影響有目共睹」。這實際上是給香港各界上了一堂憲制課,也是期望香港社會能明白並全力履行自身的憲制性責任。雖然當前特區政府並未有二十三條立法時間表,但從自身責任角度以及從現實上的嚴峻情況而言,盡早提上議程是未來一段時間香港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至今未立法 惡果有目共睹
在昨日研討會上,李飛作了題為「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角色及使命」的主題演講,闡明了香港特區與中央政府的關係,並指明香港應承擔的憲制責任。李飛表示,「一國兩制」是治理香港的最佳制度安排,我們有責任讓香港市民和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國家觀念和「一國兩制」觀念。
在提及香港需要完成的維護國家憲制秩序、國家安全、國家利益以及特區繁榮穩定的四大任務上,李飛特別指出了香港當前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並集中體現在兩大點上:第一,不斷出現分裂國家行為。近年來,香港有些人在社會上、在校園內排斥「一國」,抗拒中央,搞所謂什麼「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用各種歪理邪說來否定、詆毀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的管治,否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有些人甚至還採用激進或暴力方式,將分裂主義企圖訴諸於行動。第二,「港獨」惡勢力對青少年的荼毒。香港有些青少年不了解國家和民族的歷史,不清楚香港的前世今生,受到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的蠱惑荼毒,輕信了這種錯誤的觀念。
他進一步指出:「香港基本法已經實施20年了,迄今為止第23條立法仍未得到全面落實,法律缺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相信大家已經有目共睹。我這裏想強調,通過制定法律並嚴格執行法律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安全,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全面準確地落實,這是責無旁貸的。」
從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缺位」,到惡果的顯現,這些都是客觀事實,亦是長期以來香港之「痛」。基本法第23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但就連如此簡單的一條法律,至今仍無法完成立法工作,與其說是「失責」,不如說是「恥辱」。香港長期享受「一國兩制」之利,卻對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義務視若無睹,這絕非應有之義。客觀現實上,也在破壞着香港特區的形象。
形勢嚴峻 理應早做準備
有些人或許會說,香港無需就二十三條立法,因為沒有分裂的實際行動。持這種觀點的人要麼是無知要麼是睜眼說瞎話。近年香港有極少數人打出「港獨」旗號,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對於「港獨」的態度,必須是零容忍。例如,開學之初在大學校園出現的「港獨」標語、在中學學校門口出現的「港獨」單張,以及存在於其他層面的「港獨」組織,已經說明了嚴峻的客觀事實。又比如,較早前三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參加「台獨」組織的活動,同時簽署「合作協議」、發表嚴重悖離國家統一的言論。事件表明,這已非普通的「交流」,而是「港獨」、「台獨」合流的「公開化」與「制度化」,更是對「一國兩制」的公然挑戰。對於這些,又豈能當作沒有發生過的事?
不管這些人打出什麼旗號,偽裝成什麼理論和口號,從行為上看是荒謬的,從性質上講是違法的,從情感上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必須要毫不猶豫地予以抵制和反對。為了「一國兩制」長期實施,為了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也為了香港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長,香港有責任在香港樹立正確的國家觀念,樹立正確的「一國兩制」觀念。
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積極作為,團結帶領香港、澳門各界人士齊心協力謀發展、促和諧,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進民主,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李飛此次所提出的,與報告當中的「履行維護責任」,一脈相承。
立法是必須必要必然的,沒有任何藉口。以當前香港的嚴峻情況,二十三條立法應當盡早提上議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