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球場今天晚上又有一場國際足球賽事,香港隊將於「亞洲杯」外圍賽迎戰馬來西亞隊。而鑑於上一場港隊對老撾友賽出現部分觀眾「噓國歌」的行為,今晚賽事是否又會「歷史重演」,受到社會各方較大關注。
《國歌法》已於上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上正式通過,成為全國性法律;根據人大決定,特區將需要通過本地立法在港實施《國歌法》。因此,首先必須指出,「噓國歌」是一種不可接受的違法行為,一旦本地立法後,違法者將會被依法追究。
根據「國際足協」條例,球場上如果發生不尊重作賽雙方國旗國歌的事件,球隊將會被重罰扣分、停賽、閉門作賽以至作輸波論,鬧事球迷則將會被「禁足」球場。作為「國際足協」一員,香港「足總」必須執行有關規定,包括對球隊和球迷的罰則。
而更令人關注和值得探究的是,這小部分入場鬧事「噓國歌」的年輕人,到底是出於什麼居心或目的這樣做?反對派說,他們是由於不滿「一國兩制」「變質」,內地「入侵」香港,以及不滿特區政府的施政,才作出「噓國歌」行為,雲雲。
這些說法,未必屬實。鬧事的年輕人,對基本法的了解到底有多少?對什麼叫做「一國兩制」的認識又有多少?所謂不滿政府施政,具體不滿意的地方又是什麼?對所有這些問題,看來鬧事青年都是「擘大口得個窿」的居多。事實是,這些鬧事青年,仍是以「佔中」和「旺暴」的心態進入球場,他們根本不懂「一國兩制」、也不知基本法為何物,而只是出於一種無知和狂妄的叫囂而已。說他們是基於政治理由而作出「噓國歌」的行為,恐怕是「高抬」了他們。
稍有一點守法意識和自尊自愛的年輕人,都不會作出此種愚蠢行為還自以為是、自鳴得意。如繼續「噓」下去,就等着承擔法律後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