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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司法事件對香港政局的影響/楊 堅

時間:2017-08-21 03:15:36來源:大公網

  最近,香港特區的三起司法事件引起廣泛注意。一是8月15日,特區高等法院上訴庭裁決,參與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示威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立的13名示威者,經覆核刑期聆訊後被加刑,由原審所判決的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為全部監禁,刑期由8至13個月不等。二是香港警方控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8月17日上午,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三是8月17日下午,上訴庭公布關於2014年9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的刑期覆核聆訊的裁定,原審關於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的社會服務令或緩刑的判決,改為黃之鋒監禁6個月、周永康監禁7個月、羅冠聰監禁8個月。這三起司法事件發生在短短三天內,在一定程度上具偶然性,但是,必定對香港政局產生不可低估的影響。

  反對派低估了社情民意

  首先,反對派、尤其激進反對派正在失去他們原以為同情或支持他們的香港司法界的同情或支持。高等法院上訴庭關於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示威案件和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的裁決,連同7月14日高等法院原訟庭關於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立法會議員宣誓無效並取消4人議員資格的裁決,反映香港司法界捍衛《基本法》賦予特區司法獨立和維護香港法治秩序的意志和能力。

  第三起司法事件引起西方若干媒體和香港本地若干評論的攻擊,香港的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罕有地發表聯合聲明,堅決支持高等法院上訴庭的裁決。儘管反對派的法律界人士指責特區政府在這三起司法事件中的表現是企圖利用司法來達到政治目的,但是,他們不敢把矛頭指向法院。

  香港各級法院的法官有沒有個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觀點?有。當然,各人的政治立場、政治觀點的色彩不會也不可能相同。但是,香港司法界主流態度是,反對派、尤其激進反對派所謂「公民抗命」突破了香港法治秩序給予政治鬥爭的底線,決不能被允許。

  值得關注的,是反對派、尤其激進反對派將採取怎樣的對策?是返回法治秩序抑或進一步挑戰並試圖衝擊法治秩序?比較合乎政治鬥爭邏輯的前景,是反對派將進一步分化——少數激進團體和分子將堅持所謂「公民抗命」,而大多數團體和分子將不自願地返回或遊走於法治秩序的邊界。

  最近的政治動向之一,是本土激進分離勢力與傳統「泛民主派」中的激進團體和分子合流,本文稱之為激進反對派。這一動向反映,香港政治基本格局仍是兩大陣營對抗,同時,陣營內部分化或分裂加劇。2016年9月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後,所謂香港政治格局「三分天下」論可以休矣。

  傳統「泛民主派」主流在「拒中抗共」上同激進反對派毫無二致,這一點規定了他們屬於同一陣營,但是,在政治鬥爭策略上必須同激進反對派保持差異,無他,因為各自的選民基礎不同。所以,激進反對派必定繼續以「公民抗命」為幌子而公然對抗司法制度,迫使「泛民主派」主流不得不同他們拉開距離。

  然而,林子健一案表明,「泛民主派」主流不可能通過同激進反對派在政治鬥爭策略上拉開距離而站穩腳跟,他們正面臨類似的政治危機。林子健一案的全部內情有待香港警方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披露。但是,至少有一點已可以肯定,民主黨重要領導成員基於嚴重偏見和成見,輕信了謊言。在自以為代表了正義和進步、視國家政治制度為「邪惡」上,「泛民主派」主流和激進反對派一脈相承;在嚴重脫離香港實際上,「泛民主派」主流和激進反對派幾無區別。

  呼喚「建設性反對派」

  激進反對派以為他們勇武抗爭能為大多數香港居民認同。「泛民主派」主流以為攻擊國家政治制度能為大多數香港居民認同。他們的共同悲哀是錯估了大多數香港居民的意願和低估了大多數香港居民的智慧。

  香港大多數居民依然在不同程度上相信西方民主,支持所謂「真普選」。相應地,對國家政治制度的偏見和成見在香港仍有不可低估的市場。但是,香港大多數居民不願意以犧牲法治秩序為代價,也不願意以對抗國家為代價。香港特別行政區承受不起犧牲法治秩序和對抗國家的惡果。何況,別有用心地炮製污衊內地有關部門的謊言,更是對香港居民常識判斷力的褻瀆,豈能不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香港社會輿論既必須堅決捍衛法治秩序、強烈譴責激進反對派,也需要引導被激進反對派迷惑的青少年「迷途知返」。對於因為認識能力而輕信所謂「公民抗命」的青少年,社會應給以寬容。

  香港社會輿論既必須堅決揭穿謊言,回擊反對派對內地有關部門的污衊,也需要敦促「泛民主派」朝着「建設性反對派」方向轉變。對香港政治持清醒觀點者不會期望「泛民主派」改變基本政治立場,但是,他們應當尊重不以其主觀願望為依歸的政治現實。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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