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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

時間:2025-05-14 05:01:29來源:大公报

  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

  是次訂立附屬法例包括四大範疇

  •清楚描述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統籌、協調落實公署的監督指導意見,及國安委秘書處協助跟進落實,以更有效實施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

  •針對極少數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影響重大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附屬法例訂明執行細節,包括公務人員須及時向公署提供一切所需和合理的協助等;並訂明相關罪行,包括沒有遵從公署的法律文書,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披露公署調查資料等的罪行。

  •就香港國安法中保障公署及其人員履行職責的條文作出細化的規定,例如蓄意抗拒或妨礙公署執行職務、假冒公署人員及偽造公署文件即屬犯罪;以及任何人就與公署相關的工作資料的保密責任。

  •宣布公署的履職場所為禁地,清楚標示有關禁地的詳細地址及連結起來能清楚界定整個禁地範圍的各點的清晰坐標。相關禁地的範圍均是公署單獨佔用的履職場所,不涉及私人民居,也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合理的影響。

  六處由公署使用的地方列禁地

  •銅鑼灣道148號

  •城市花園道9號

  •干諾道西152號

  •九龍暢通道1號

  •九龍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

  •九龍海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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