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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是效益與法律兼得\張學修

時間:2017-07-22 03:15:42來源:大公網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預計明年第三季通車,當前「一地兩檢」措施能否落實備受關注。據報道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已就「一地兩檢」達成協議,有關安排將參照深圳灣口岸模式,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劃出「內地口岸區」,執行內地法律,月台層及高鐵列車車廂亦交由內地管轄。特區政府官員一再強調,確保方案一定符合基本法,能回應大眾憂慮,呼籲不要將「一地兩檢」議題政治化。

  不過當前有激進人士繼續大唱反調,譴責此舉為「割地」,並揚言定會反對。「一地兩檢」由提出到現期,經過特區政府領導各界深入地探討,其效益性毋庸置疑。在法律層面,也是能夠通過兩地政府的商討而理出切實可行、符合基本法與「一國兩制」的方案來。因此激進人士大可不必做「憂天」之舉。

  確保高鐵運營效益

  香港一向以發展經濟民生為重任,即使近年來存在「政爭」等矛盾,但其無法與發展需求相提並論。而當前香港各行各業要取得發展,向「內」求潛力有限,關鍵仍在於香港與內地更廣大區域,在國家所提供的戰略及機遇的指引下,進一步深入合作,互融互通。有關「一帶一路」、亞投行、十三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等,都是建立在加強互聯互通這一點上的。道路、基建的互通,更是加快兩地互通的關鍵舉措。高鐵項目是拉近香港與內地各區域在地域上「行車距離」的重要項目,確保高鐵落成後的運營效益,關鍵仍在於「一地兩檢」的落實。

  香港要持續發展,當前的一個重要戰略是積極投入到粵港澳大灣區戰略。而高鐵的落成與運營,確保香港與大灣區內城市高效互通,通過提高運輸效益,縮短行車上的時間距離,防止在大灣區融合發展中被邊緣化。激進人士企圖妖魔化「一地兩檢」的做法,是杞人憂天的行為。事實上相似的做法早就在其他國家之間落實,通過兩個主權國家在法律、細節上的商討,加強促進交通與經濟發展。而香港與內地本就是在「一國」管轄下,有關項目卻因為少部分人的無理反對而被拖延,實在是得不償失。

  香港作為國家對外發展的「超級聯繫人」,未來需要積極參與「一帶一路」,進一步發揮特區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及獨特優勢,因此在高鐵項目中延續高效效能,是港經濟發展的不二動力。

  激進人士用以攻擊「一地兩檢」方案的藉口,無非就是違反基本法、「一國兩制」等。據了解,國務院會將西九總站特定區域劃為「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由內地人員執行;而停靠的列車,車廂亦屬內地司法的管轄範圍。當列車離開西九總站期間直到深圳邊境前一段的路軌,則屬香港管轄範圍,實施香港法律。有關細則特區要進行本地立法,落實「一地兩檢」方案。而有人將西九總站劃定「內地口岸區」稱為「割地」,則是有「恐嚇」之嫌。因「割地」涉及的是兩個主權國就地區進行分割,但當前在內地與香港都同屬「一國」的情況下,「割地」之說無從說起。

  明確兩地法律職責

  當前「一地兩檢」方案是為確保高鐵效益,將所劃區域的部分法律管轄權交予內地。一方面這是針對高鐵這個特殊方案作出具體的、明確的適度調整,是針對單一情況所提出的解決方法,並不是放諸於其他項目而皆準。同時香港並非在劃分區域內將全部法律管轄權交予內地,而只是部分管轄權。

  另一方面,在港的內地執法人員所執行的是被法律賦予的職責,並不會干涉特區的內部事務以及出入境事務等。在所劃分區域及各方人員的職責得到明確的情況下,不會違反基本法有關規定。當前有透露的方案,是以租賃形式解決「一地兩檢」的問題,這是可行性高的方案。當前香港的「一地兩檢」應參考深圳灣口岸,在提高效益、方便旅客、明確職責、有效執法等方面都做到完備,無需一再爭論。

  在剛結束的立法會財委會會議期間,有激進議員因不滿宣誓案大玩「拉布」,多項涉及民生福祉的議案仍未能表決,直接影響香港各領域的發展。現期在內地與香港就高鐵「一地兩檢」方案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有反對派議員大唱反調,明言「預咗抗爭」。這對於香港來說是非常危險的行為,是拿港人的根本利益做政治籌碼。

  但只要是理性的港人都能看清,「一地兩檢」對於兩地經濟、民生上的影響遠遠超越所謂的「政治」色彩。各界各派是時候回歸理性,促使「一地兩檢」方案能夠確實落實,並明確各方職責,為香港進一步投入國家戰略、加強與內地各區域的互聯互通打下良好的基礎。「一地兩檢」作為確保廣深港高鐵效益的核心問題,完全可以兼顧效益與法律,為兩地民眾帶來積極影響。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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