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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需恢復良好秩序/孔永樂

時間:2017-07-18 03:15:43來源:大公網

  圖:近年來,香港立法會秩序混亂,反對派議員不斷制造各種政治鬧劇/資料圖片

  上周,法庭裁定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宣誓無效,自宣誓當日起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連同梁頌恆及游蕙禎,現時合共六人失去議員資格。

  這次判決進一步落實了人大釋法,令社會清楚知道立法會議員需要尊重國家主權,否則便不能成為議員。特別是,香港立法會議員需符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中有關莊重、嚴謹、真誠宣誓的規定。現時我們更需要了解,日後香港政局及立法會選舉如何發展。

  建立更專業的倫理秩序

  首先,立法會必須建立一套更專業的會議倫理及秩序。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民主化急速改革後,香港經選舉產生的立法會議員越來越多,議員紀律問題卻越來越嚴重。

  回歸前,香港似乎未有立法局議員在宣誓或日常議會過程中高叫「殖民地政府專權」、「香港自決」、「香港不是英國殖民地」等政治口號。同時,立法局議員甚少或完全沒有利用道具、言語或動作等辱罵英女王、港督、立法局主席或港英政府官員。然而,回歸後立法會議員除了有各式各樣的宣誓方式外,日常公開會議中的基本禮儀、辯論措詞甚至議會秩序,亦經常受到不少人批評。

  過往,港督可以委任立法局議員,民主化程度比不上回歸後的特區政治制度。然而,回歸後立法會秩序卻越來越混亂,有時更令議會辯論中斷。這不但浪費了寶貴的公帑及時間,更令立法會的公眾形象及權威每況愈下。從香港的政治發展角度看,這次法院的裁決有助重新建立立法會的一些基本準則及底線。

  過去二十年,由於香港回歸及民主化過程,討論立法會時經常提及民主、人權與普選等議題,但似乎漸漸忘卻了議員的角色究竟是什麼。理想地看,從政人士及當選議員必須擁有一顆公共服務之心,並且具備專業知識及前瞻思維,制定相關的公共政策。最終,公共政策能夠讓大多數市民的生活得到改善,整體社會經濟不斷向前走。議員當然可以監察政府、批評政策或政府官員,但言論必須客觀、具體及有所依據。為的並不是刻意批評政敵,而是表達為何自己堅持的政治主張或觀點能夠令更多市民得益。

  我們不能因為個別政治理念,而犧牲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議員應該更專業地討論法案及對相關政策提出質詢,而非只講求情緒式的宣泄,這對社會不見得有任何得着。這次判決有助確保立法會「首關」的宣誓過程達到標準,但議員就任後的紀律及立法過程如何確保達到若干水平,仍有待進一步觀察及研究。日後香港的政治倫理及政治生態會否進一步改善,亦有賴各方面的工作及各黨派的共同努力。

  現時,有意見認為這次褫奪議員資格「得罪」了個別選民,亦令行政及立法關係變差。不過,我們要清楚知道,選民支持個別議員可能是基於參選時的政治主張或資歷,六人在競選過程中似乎沒有強調會在立法會就職時如何宣誓。嚴格而言,議員的宣誓過程根本不能代表其支持者的政治意願。進一步說,立法會議員宣誓是神聖及莊嚴的,並具法律及政治意義,不容許擅自更改內容或表達方式。同時,這次判決由司法制度處理,維護了特區的法治和人大釋法的權威。立法會議員及選民都要清楚明白,否則立法會運作只會不斷出現混亂,未能有效議政。

  減少補選的負面影響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被褫奪議員資格的四人會否再次參與補選。這次判決將令他們陷於兩難的局面。進一步看,這次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四人能否通過「確認書」,也是個問題。「確認書」要求參選人明示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不得獲有效提名成為候選人。同時,參選人簽署提名表格及聲明是嚴肅的行為,須清楚明白相關法律後果,如作出虛假聲明更須負上刑事責任。

  被褫奪議員資格的六人,已被判決宣誓過程不尊重《基本法》。為了維持立法會日常運作及聲譽,及避免日後再次出現同類事件,現屆立法會議員可思考是否需要通過特別法案,列明當立法會當選人士在宣誓時被法庭判決褫奪議員資格,將不能在某個時期(五年或十年內)再次參選,否則理論上可以有人不斷從選舉中當選,但又不斷在宣誓中刻意違規。這樣,立法會不斷會出現各種政治鬧劇。

  最後,香港回歸後立法會已因不同情況舉行多次補選。每次補選都花去不少人力物力,而且補選亦會影響立法會的日常運作。立法會工作需要集中精神及資源處理,但每次補選都有額外政治話題,這不利於香港市民的公共利益。為了立法機構未來能更好地運作,需要研究是否每次都要舉行補選,還是直接由政府委任處理被取消資格者餘下任期的工作。

  現在,有傳媒指出,將會有更多立法會議員遭到市民挑戰其議員資格,隨時可能面臨失去議席。可見,政府要盡快研究一套較完善的方案,以減少補選帶來的負面影響。長遠而言,立法會需要建立穩定良好的政治秩序。

  城市智庫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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