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6月30日訊(記者李永青)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作出的三項命令今日(六月三十日)刊憲,以實施香港與拉脫維亞、白俄羅斯及巴基斯坦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
政府發言人說:「全面性協定可確保投資者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課稅,並會使香港與協定夥伴兩地的投資者在從事兩地跨境經貿及投資活動時,能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
這三項命令將於七月五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全面性協定須待香港及協定夥伴各自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生效。香港分別於二○一六年四月、二○一七年一月及二○一七年二月與拉脫維亞、白俄羅斯及巴基斯坦簽訂全面性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