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調查UGL委員會近日鬧出「風波」,身兼副主席的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在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的修改文件中,出現特首辦的修改內容,反對派於是群起攻擊,指是「泄密」、「勾結」雲雲。事件中周浩鼎能否做得更好可以商榷,但反對派死咬UGL事件五年不放,在沒有任何實質證據情況下,一次又一次上綱上線攻擊,卻是不爭的事實。此次表面上是攻擊周浩鼎,但實際上是在意圖拉長戰線,從對抗中謀利。這值得市民警惕。
應當從兩個層面看。第一層,這個UGL調查委員會有無必要、真正目的又是什麼?第二層,在此次「風波」中,有無涉及違法或者利益衝突的問題?
對於第一個問題,受反對派媒體的影響,市民或許會有不同的看法。然而,一個最基本的事實是,如果梁振英UGL事件中涉及違法、涉及所謂的「漏稅」問題,何以在反對派炒作了五年之後、在英國與澳洲公司與政府部門明確表態後,仍然沒有找到任何實質的證據?這已經說明,UGL事件本身並非反對派所炒作的那樣。而立法會只需二十名議員便可以成立委員會,反對派可以輕而易舉地操作,但成立的本身目的,除了在攪和「舊料」,本質是抱着顯而易見的政治目的,是要通過人格抹黑來打倒梁振英,這才是成立這個委員會的真正目的。
對於第二個問題,有兩點需要搞清楚,第一,周浩鼎提交的文件是否「保密」?第二,作為當事人的梁振英能否對這份文件發表意見?首先,顯而易見的是,所謂的「文件」,根本是上載在立法會網站的公開資料,任何人都可以隨意下載,絕非什麼「保密」。既然如此,也就不存在「泄密」的問題。其次,梁振英作為被調查者,根據已經公開的文件去發表自己的意見,這又有何不可?
有種意見認為,調查委員會與被調查者應當保持距離,以免授人以柄。當然,周浩鼎的確可以做得更好一點,尤其是在他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文件時,應當明確說清楚,當中有與梁振英就這份文件涉及的內容作過討論。正如其黨友陳克勤所指出的,周浩鼎在事件的處理手法可以做好一點,但相信周沒有任何隱瞞,「如果他是隱瞞的話,就不會將電郵原原本本撳出去,可以用其他方法,包括打印出來,或者是其他方式表達」。
必須明確的是,整件事一不涉及「泄密」,二不涉及「隱瞞」,三不涉及所謂的「利益衝突」。以上三點都是原則性問題,不能妥協,但此次被反對派炒作的,完全是處理方式能否更好的問題。兩者絕不能混同。
實際上,反對派不可能不知道事件的本質,但仍然無限上綱上線,例如,攻擊周浩鼎「失誠信、公信力和操守」、「諉過於人,淡化他與梁振英『勾結』」、「隱瞞委員會,代表梁振英做佢喉舌」,甚至於,不只要求周浩鼎退出委員會,更要求周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等等。真是司馬昭之心。市民應當識穿反對派的圖謀,陷入這種對香港發展沒有任何意義的政治內耗,立法會只會繼續空轉下去,於市民百害而無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