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任行政長官競選中,幾位主要參選人在特區政府應採取怎樣的財經政策上發生爭議,涉及如何看待上世紀七十年代形成的「積極不干預主義」,及如何理解《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這一現象反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面臨一項重要的工作:確立符合特區實際狀況的財經哲學。
「積極不干預主義」包含兩層涵義:一是政府財政開支堅守審慎理財原則;一是政府處理與市場經濟關係,只提供大型基礎設施,只在市場經濟發生危機或失效時才加以干預。前一層涵義屬財政哲學,後一層涵義屬經濟哲學,統稱「財經哲學」。目前,關於這一財經哲學的評價仍有分歧。但關於二十一世紀香港不能死守上世紀七十年代形成的財經哲學,香港社會開始凝聚共識。
在廣義上,特區政府財經哲學屬於管治哲學一部分。在狹義上,管治哲學僅關於特區政府如何處理它與香港不同政治派別、不同政治團體的關係。財經哲學所處理的未必完全同「一國兩制」相關,而狹義管治哲學所處理的同「一國兩制」緊密關聯。所以,本文探討「一國兩制」管治哲學是就狹義管治哲學而言。
特首難以「超越黨爭」
3月29日網絡媒體《灼見名家》刊載其記者專訪現屆政府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的內容,標題是《香港需要一個凌駕政治鬥爭的管治者》。林煥光說:「希望特首應該像以前總督般,rides above politics,做一個超越黨爭的管治者。」他認為「現實是行政長官不可來自任何政黨,政治制度上也不見得可以如西方般運行政黨政治。在這個制度下,若特首take side(袒護一方),馬上將對家趕成敵人。若然take的是大多數當然沒有問題,但過去又不是。現實是泛民儘管在立法會議席上不是大多數,但票數上是。過往20年選舉如此,也看不到未來20年會有大逆轉。」
以林煥光的觀點為前提,上述言論提出來三個問題:(1)哪一位港督需要處理與香港不同政治團體關係?他如何做到「超越黨爭」?(2)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政治體制下,行政長官能「超越黨爭」嗎?(3)未來20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生態是否大體不會變?這三個問題,是確立「一國兩制」管治哲學所必須回答的。
在英國管治香港逾一個半世紀歷史上,只有最後兩任港督才需要處理與不同政治團體的關係,但是,他們都憑藉港督在香港至高無上的權威,來維護港英政府的有效管治。例如,民主黨前身香港民主同盟在1991年立法局地區直選產生的18個議席中佔居12席,儼然以立法局多數黨自居,就立法局委任議員名單向時任港督衛奕信施壓,為後者所斷然拒絕。又如,末代港督彭定康甫上任,便實行所謂行政與立法兩局分家,將具政治團體背景者以及其他不為倚重者統統趕出行政局。再如,1994年5月,彭定康動用《皇室訓令》否決立法局內香港民主同盟、自由黨、匯點的議員就港英政府增收差餉議案所聯合提出、並為立法局多數通過的修訂案。試問:如此「超越黨爭」豈是行政長官所能仿效?
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安排下,行政長官缺乏至高無上的權威,面對涇渭分明、愈益對抗的兩大政治陣營,沒有哪一個人出任行政長官能「超越黨爭」。林煥光在專訪中同意,行政長官在政改問題上不能不「歸邊」。但他相信在民生等議題上,譬如強積金對沖,行政長官可以「約見立法會各黨派商討」。
誠然,行政長官應當努力推動經濟民生議題「非政治化」。然而,即使兩大對抗政治陣營內部都有不同政治團體在若干經濟民生議題上觀點相同或相近,但欲據此在某一經濟民生議題上形成跨黨派的暫時聯合,十分困難。因為政治團體不僅欲爭話語權,且不能不顧及整體政治形勢。
以強積金對沖為例。兩大對抗陣營都有若干政治團體主張取消,屬於建制派的代表工商界利益的政治團體表示反對。以兩種立場的議員在立法會中的多寡而論,不難取消強積金對沖。但是,如果引發工商界及其政治團體強烈反對,對香港經濟穩定和政治形勢的負面影響不可低估。
必須解決兩大難題
總之,「一國兩制」管治哲學要解決兩大難題:行政長官如何建立管治權威?不同政治團體如何建立穩定有效的政策聯盟?
這兩個難題都同香港政治生態直接關聯。因此,林煥光以為未來20年香港政治生態不會大變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判斷。筆者提出三個問題向林煥光請教:(1)全球經濟金融政治格局正在深刻重整,難道對香港社會和居民不產生影響?(2)香港與內地經濟一體化已經形成的態勢,難道對香港社會和居民不產生影響?(3)未來20年香港能維持政治生態大體不變而實現經濟轉型、民生改善並實現普選嗎? 資深評論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