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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購匯一直未准海外投資

時間:2017-01-04 03:16:27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倪巍晨上海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就「個人購匯不得再用於境外購房及投資」的信息澄清,個人購匯不允許境外購房並非新政,個人海外購房及投資屬於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一直以來都不能做」。

  人民網引述外管局相關負責人指出,「當前我國資本帳戶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只能通過規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實現。除規定的渠道外,居民個人購匯只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諮詢服務等」。

  報道中明確,此次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並未縮減個人購匯的用途或調整購匯額度,而是對前期政策的落實進行更為細化、精確的管理,主要涉及細化申報內容,明晰個人購付匯應遵循的規則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後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

  交銀金研中心高級研究員劉健相信,外管局重申並加強個人購匯合規性的管理,有助於改善外匯供求關係平衡,但對短期市場預期或構成影響。蘇寧金研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認為,從國際範圍看,許多國家也實施了資本管制,這是IMF等國際金融機構所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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