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浸會大學中醫藥課程早前突然更改文憑名稱\資料圖片
《大公報》早前報道浸會大學中醫藥課程名銜風波有新進展。據悉,浸大轄下兩項中醫藥課程名銜,於去年11月由「文憑」變更為「證書」,而今年二月份招生時仍沿用「文憑」名稱,令一批二月後入讀的學員擔心無法取得「文憑」名銜。昨日,浸大校方致函學員,通知畢業後取得的名銜為「證書」,而非招生時的「文憑」。浸大發言人表示,學院的課程負責人錯誤理解名銜實施日期,向學員致歉,將悉數退回所繳交的學費和報名費,強調課程名銜改動後,資歷架構評級沒有受影響。\大公報記者 鄭宗夏
指文憑證書課程無分別
昨日,有修讀浸大中醫藥課程的學員,收到浸大來函,指由於刊載於資歷名冊內的課程,均須採用符合資歷名銜計劃所認可的課程名稱,因此課程名稱已按要求更改為「證書」。浸大表示會退回學員所繳交的學費,學員可選擇退學或繼續修讀課程,若學員希望完成課程,可免費繼續修讀相關課程科目。另外,校方提供書面證明「文憑」與「證書」課程沒有任何分別。
學員邱先生指出,之前向資歷評審局查詢,資歷評審局表示,11月後入讀的學生只可以拿到「證書」;浸大就指用學年做分界線,四月份入學算是2015/16學年,所以畢業時都會頒「文憑」。邱先生最終都是拿不到「文憑」,昨日收到校方來函後坦言失望,認為浸大「反口」,未能兌現承諾頒發「文憑」。不過,他表示願意接受校方提出的方案:「放咗咁多時間去讀,唔通唔要個學歷咩!」
稱負責人錯誤理解日期
浸大發言人回應,為配合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於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的資歷架構學分及資歷名銜要求,浸大中醫藥學院將轄下中醫藥學「文憑」課程的名稱,修訂為「證書」課程,而學院的課程負責人理解為課程改動是自2016年9月1日起實施,以致在2015-16年度仍然以舊課程名稱招生。發言人補充,浸大中醫藥學院已向所有牽涉事件的學員致歉,將悉數退回所繳交的學費和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