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下月中旬就要開啟,眼前有三項動向最為市民關注,一是議員宣誓和誓詞、二是議會主席人選、三是所謂的不同黨派議員合組平台。三件「大事」,目前的情況未明,確是值得關注。
首先,議員宣誓及誓詞,本屆七十位議員,幾乎新舊參半,而不論新舊,按照基本法和「議事規則」規定,都必須依法宣誓才能履新就任、成為新一屆的「尊貴議員」。而誓詞為:「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必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本來,這是一篇簡單得不能再簡單、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誓詞,但是,看在一些反對派議員眼裏,卻像面對「毒藥」一樣難以開口。
為了要謀得議員一席之位,他們提出了什麼「附加詞」和「附加動作」之類的鬼主意。這些想法,是卑劣和極不負責、極不尊重議會的。身為議員,就是要遵守和履行有關誓詞,如何可以將宣誓和誓詞視為「食生菜」,隨意「加料」和更改?
二是主席人選,反對派議員如果連依法宣誓和照唸誓詞都不肯,他們又還有什麼資格爭逐主席之位?難道一名以破壞立會為「職志」的議員可以依法履行主席權責主持會議,而不是進一步令到會場烏煙瘴氣、議程寸步難行?選這樣的人當主席,立會真是「關門大吉」算了。
其三是所謂的建立平台。本來,議員有不同立場背景,不是奇事,只要同是本着服務市民之心、遵守基本法和「議事規則」規定,各抒己見,是不需要什麼「平台」來作事先「溝通」的。而眼前,反對派陣營「四分五裂」、「鬼打鬼」,「平台」之設,就更是天方夜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