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個人信息保護法由多個法規組成,包括《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上述三者均是規範企業合理使用個人信息,但罰則各有不同。其中以《個人信息保護法》罰則最重,罰款最高可處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800萬港元)或上一年度營業額的5%。
《網絡安全法》於2017年6月1日開始實施,網絡運營者如違反規定,可被責令改正,並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而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最高為違法所得的10倍或10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最高10萬元罰款,甚或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營業執照。如構成犯罪,便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數據安全法》於去年9月1日正式執行。若有違反,由行業監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暫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業務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如構成犯罪,便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個人信息保護法》則於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是內地首部針對個人信息保護而訂立的法律。違反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最高可處5000萬元或上一年度營業額5%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或者停業整頓、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相關業務許可或者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