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海航集團發布公告稱:自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以來,在法院的監督下,經依規公開遴選,確定由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和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組成的聯合體為信託受託人。至今日,海航集團破產重整專項服務信託已依法成立。同時,海航集團等321家實質合併重整計劃已經執行完畢並獲得法院裁定確認!
身負萬億規模巨債的海航集團曾是以航空運輸、機場運營、酒店管理、金融服務為主要業務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曾入選世界五百強,擁有境內外企業超2000餘家。按照其官方的說法,「因經營失當、管理失范、投資失序,加之市場下行,海航集團於2017年底爆發流動性危機,並轉為嚴重資不抵債的債務危機。」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2月裁定受理海航集團等7家公司及海航集團下屬3家上市公司及子公司重整,並在3月裁定對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實施實質合併重整,形成三家上市公司內部協同重整、非上市公司實質合併重整、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共計378家公司同步重整、聯動推進的模式。其中321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案涉及債務規模最大,審理難度較高。
2021年10月,海南高院順利審結案件,裁定批準重整計劃。通過重整,海航集團既化解了債務問題,又解決了上市公司合規問題,實現對業務、管理、資產、負債、股權的全方位重組。其中既包括為航空主業引入外部資金,也有地方國資接手基礎等產業板塊,到去年年底完成了三個上市公司的重整計劃,並陸續移交了包括航空主業和機場板塊的實際控制權。而隨着重整專項服務信託的成立,也意味着最後一部分重整計劃得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