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香港人希望聘請女傭照顧家庭,但香港地少人多,未必能向她們提供容身之所。根據目前政府的標準僱傭合約規定,本港的外籍家傭必須與僱主同住,僱主亦需要提供「免費、合適、設有傢具及保障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然而,很多僱主在不符合規定下,被入境處拒絕申請,退而求其次僱請本地家務助理員。
近年愈來愈多兩口子初為父母,欠缺照顧初生寶寶經驗。為了協助初為人母的媽媽坐好月子,打理三餐,同時又學習照顧初生嬰兒累積實戰經驗,他們都願意重金禮聘有口碑的陪月員。
聘請本地家務助理或陪月員已是十分普遍的事。除非是透過中介公司聘請她們,而中介公司又表明他們負責保險事宜,否則僱主需要為家務助理或陪月員購買僱員補償保險(即勞工保險),履行最基本的法律責任。若她們在受僱期間因工受傷或死亡,僱主僱員雙方亦得到應有的保障,因此僱主緊記購買,切勿因小失大。
最多賠億元 受保期選擇多
選擇合適計劃方面,一般而言,家務助理及陪月員保險的保障範圍都比較簡單,大部分只包含符合法例要求的僱員補償保險,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額可達至一億元。有些計劃亦附加了個人意外保障及個人責任保障,令保障更加全面,這些保障的金額相對較少,通常在2萬至5萬元內。另外需注意的事項還有受保者的年齡一般為18至65歲、工作時間不能超過指定的上限,以及需要實名登記等,每間保險公司要求不一,投保前必須清楚明白。此類計劃的受保期相對有彈性,提供很多選擇,包括一個月、三個月、半年至一年不等,可自行選擇適合的保障期限。
另外,坊間有些保險公司的計劃亦包括家居長者照顧員、離院病人家居照顧、住宅地址以外工作的陪診員等,在選購計劃時請查閱清楚及留意相關條款和細則。
(作者為立橋人壽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