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經常強調,買股票就等於入股一間公司,所以投資者必須小心分析,但很多時投資者會因為種種原因,如誤信朋友或市場消息,而買入一些經營不善或存在問題的公司,一旦公司其後突然被有關當局停牌,小股東就不能賣出股份,形同持股被強制坐牢;如其後除牌,小股東的損失最大,因此,有關當局應就DQ及除牌機制盡快作出檢討及修正,以免繼續損害小股東利益。
近年來,不少上市公司突然被DQ及其後被除牌,他們的大小股東已向有關當局作出申訴甚至法律行動,但最終仍被除牌,大股東因為多屬於公司管理層,仍有可能從公司的營運及資產取回投資或利益,但小股東卻可能血本無歸!最近,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就康宏環球(01019)的事件,已去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從速補救類似康宏環球停牌、除牌政策謬誤。」
由於康宏環球已連續停牌超過18個月,聯交所早前公布,決定取消其上市地位。而根據公司2017年的中期業績報告,當時公司仍有48億元淨資產,包括8億元現金,一旦被除牌,小股東未必可以從公司的資產取回自己的利益,將會受到最大損失。
據悉,有87名共持有公司逾7200萬股或佔總發行股數4.8%的小股東,組織起來維權。他們的申訴指出,現有的停牌及除牌機制,非但幫助不了小股東,當上市公司仍然擁有龐大資產,強行停牌及除牌,非但令到有價股票變成了廢紙,更主動放棄了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資產的監察責任。假如遇上不良管理層,很容易吞併公司資產;而且,只顧停牌和除牌,卻不對公司的所作所為繼續作出監察,也沒展開調查和要求問責。
而停牌已有三年,公司沒有發表業績及舉辦股東大會,他們質疑現大股東台灣富邦集團蔡氏家族沒有有效監察,要求馬上召開股東大會、重選董事,以及交代業績。
筆者認為,雖然不少上市公司涉及不同的問題,但被DQ或除牌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甚至是損害了小股東的利益,因為只要能夠繼續於市場買賣,小股東仍可以選擇繼續持有或出售股份,所以保持上市地位讓公司股份可自由買賣才是對公司所有股東最有利的方案。